监督曝光

为持续加强作风建设,把严的主基调贯穿作风建设全过程,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教育引导党员、公职人员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社会良好秩序,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助推“清廉云南”取得实效,云南省纪委监委从2022年1月28日至2月11日,连续15天对党员、公职人员涉嫌酒驾、赌博问题进行集中通报曝光。

为持续纠治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问题,严防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车轮上的腐败”,保持纠治不正之风的高压态势,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现将4起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的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为持续加强作风建设,把严的主基调贯穿作风建设全过程,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教育引导党员、公职人员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社会良好秩序,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助推“清廉云南”取得实效,云南省纪委监委从2022年1月28日至2月11日,连续15天对党员、公职人员涉嫌酒驾、赌博问题进行集中通报曝光。

为持续加强作风建设,把严的主基调贯穿作风建设全过程,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教育引导党员、公职人员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社会良好秩序,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助推“清廉云南”取得实效,云南省纪委监委从2022年1月28日至2月11日,连续15天对党员、公职人员涉嫌酒驾、赌博问题进行集中通报曝光。

为持续纠治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问题,严防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车轮上的腐败”,保持纠治不正之风的高压态势,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现将3起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的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为持续加强作风建设,把严的主基调贯穿作风建设全过程,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教育引导党员、公职人员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社会良好秩序,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助推“清廉云南”取得实效,云南省纪委监委从2022年1月28日至2月11日,连续15天对违规使用公务交通工具和党员、公职人员涉嫌酒驾、赌博问题进行集中通报曝光。

为持续加强作风建设,把严的主基调贯穿作风建设全过程,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教育引导党员、公职人员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社会良好秩序,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助推“清廉云南”取得实效,云南省纪委监委从2022年1月28日至2月11日,连续15天对违规使用公务交通工具和党员、公职人员涉嫌酒驾、赌博问题进行集中通报曝光。

为持续加强作风建设,把严的主基调贯穿作风建设全过程,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教育引导党员、公职人员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社会良好秩序,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助推“清廉云南”取得实效,云南省纪委监委从2022年1月28日至2月11日,连续15天对违规使用公务交通工具和党员、公职人员涉嫌酒驾、赌博问题进行集中通报曝光。

为持续加强作风建设,把严的主基调贯穿作风建设全过程,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教育引导党员、公职人员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社会良好秩序,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助推“清廉云南”取得实效,云南省纪委监委从2022年1月28日至2月11日,连续15天对党员、公职人员涉嫌酒驾、赌博问题进行集中通报曝光。

云南省纪委监委从2022年1月28日至2月11日,连续15天对党员、公职人员涉嫌酒驾、赌博问题进行集中通报曝光。

云南省纪委监委从2022年1月28日至2月11日,连续15天对党员、公职人员涉嫌酒驾、赌博问题进行集中通报曝光。

云南省纪委监委从2022年1月28日至2月11日,连续15天对违规使用公务交通工具和党员、公职人员涉嫌酒驾、赌博问题进行集中通报曝光。

为持续加强作风建设,把严的主基调贯穿作风建设全过程,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教育引导党员、公职人员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社会良好秩序,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助推“清廉云南”取得实效,云南省纪委监委从2022年1月28日至2月11日,连续15天对涉嫌酒驾、赌博问题进行集中通报曝光。

为持续纠治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问题,严防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车轮上的腐败”,保持纠治不正之风的高压态势,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现将3起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的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为持续加强作风建设,把严的主基调贯穿作风建设全过程,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教育引导党员、公职人员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社会良好秩序,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助推“清廉云南”取得实效,云南省纪委监委从2022年1月28日至2月11日,连续15天对党员、公职人员涉嫌酒驾、赌博问题进行集中通报曝光。

近年来,随着正风肃纪力度的持续加大和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实施,公车私用等违规违纪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但逢年过节,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车轮上的腐败”还时有发生。

为进一步巩固提升常态化通报曝光党员、公职人员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成效,推动整治其背后的“四风”问题,切实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持续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现将2021年以来查处的5起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参与赌博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西双版纳州交警支队违规向州道路交通安全协会及其下属企业摊派费用问题。

近年来,云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责定位,持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挖彻查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从严从重查处了一批胆大妄为、贪得无厌的粮仓“硕鼠”,形成了强力威慑。为充分发挥以案为鉴、以案明纪、以案促改的警示教育作用,现将8起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以上6起案例是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有的欺上瞒下、阳奉阴违,有的敷衍塞责、弄虚作假,有的本位思想、经验主义作祟。归根到底,是理想信念缺失,忘却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初心使命,不愿作为;是对“国之大者”心中无数,政治领悟力、政治判断力、政治执行力不足,不会作为;是政绩观错位,权力运行失范,胡乱作为。广大党员干部务必引以为戒,坚守人民立场,坚持人民至上,用实际行动践行服务人民的铮铮誓言;各级党组织要扛牢扛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责任落实和压力传导,确保党中央惠民富民政策不折不扣执行到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正风肃纪反腐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推动发展贯通起来,为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提供坚强纪律和作风保障。

2021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主动顺应形势变化和人民需求,以“小切口”推动“大整治”的实践规律为遵循,深入开展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工作。围绕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扫黑除恶领域,以及教育、医疗、住房、社保等民生领域,聚焦党中央惠民富民、共同富裕政策落实存在的突出问题,聚焦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和反复出现的问题,以高质量监督执纪问责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严肃查处了一批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违纪违法案件。

省纪委省监委关于7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的通报

省纪委省监委关于8起违规操办婚丧喜庆问题的通报

省纪委省监委关于10起公款旅游以及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等旅游活动安排问题的通报。

省纪委省监委关于9起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的通报

2021年中秋、国庆期间分类分项通报曝光四风问题(二)云南省纪委省监委关于8起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问题的通报

2021年中秋、国庆期间分类分项通报曝光四风问题(一)

近年来,云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把做到“两个维护”,整治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作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聚焦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聚焦惠民富民、共同富裕政策落实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了一批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便利截留套取、欺诈骗保、贪占挪用养老金等保险待遇的违规违纪违法案件。

近年来,云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把做到“两个维护”,整治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作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聚焦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聚焦惠民富民、共同富裕政策落实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了一批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便利截留套取、欺诈骗保、贪占挪用养老金等保险待遇的违规违纪违法案件。

近年来,云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把做到“两个维护”,整治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作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聚焦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聚焦惠民富民、共同富裕政策落实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了一批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便利截留套取、欺诈骗保、贪占挪用养老金等保险待遇的违规违纪违法案件。

2021年5月17日,生态环境部公布“云南玉溪杞麓湖污染治理治标不治本水质长期得不到改善”典型案例后,省纪委省监委对杞麓湖污染治理弄虚作假等有关问题以事立案,采取“直查、直办、直播”的方式开展了全面深入的调查核实。

为持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五一”、端午期间,省纪委省监委在全省集中组织开展监督检查,本次对发现的5个涉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予以通报曝光。

为持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五一”端午期间,省纪委省监委在全省集中组织开展监督检查,本次对发现的5个涉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予以通报曝光。

云南省纪委省监委对省统计局移送的曲靖市沾益区统计违纪违法相关问题线索,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

近日,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现场抽查昆明市盘龙区对交办转办群众反映昆明世博园后门索道处大片森林被砍伐、破坏生态环境问题线索的办理情况,发现盘龙区有关部门存在未如实调查并反馈情况、工作不严不实的问题。

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通报“云南省文山州违建小水电敷衍整改严重破坏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根据省委的要求,省纪委省监委第一时间以事立案直查直办,开展了全面深入的调查。

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通报“景洪市生活垃圾处理场环境问题突出,本是治污设施却沦为‘污染源’”。根据云南省委的要求,省纪委监委第一时间以事立案直查直办,开展了全面深入的调查。

编者按: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先后通报“保山市治污不力,母亲河东河沦为纳污河”“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铭真高尔夫球场整改不力”“云南省文山州违建小水电敷衍整改严重破坏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云南省景洪市生活垃圾处理场环境问题突出,本是治污设施却沦为污染源”典型案例后,省委书记阮成发、省长王予波作出批示要求,省纪委省监委第一时间以事立案直查直办,开展了全面深入的调查。

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通报“保山市治污不力,‘母亲河’东河沦为纳污河”,2018年监测水质为Ⅲ类的东河逐年恶化,2020年东河水质降为劣Ⅴ类后,省委书记阮成发同志、省长王予波同志及时作出批示要求,省纪委省监委以事立案直查直办,开展了全面深入的调查。

4月上旬以来,云南省纪委监委统筹省、市、县三级纪检监察监督力量开展“疫情防控一线监督在行动”专项监督检查,组建联合监督检查组直达25个边境县(市)疫情防控一线开展专项监督,围绕监督重点查找存在问题,督促开展系统联动整改,推动边境地区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

日前,云南省纪委监委通报6起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典型问题。

我省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持续推进疫情防控监督工作,对疫情防控责任不履行、不落实的严肃追责问责。现将五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云南省纪委监委从2021年2月10日至24日,连续15天对公安机关移送的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集中通报曝光。

现将省公安厅2月22日移送的3名党员、公职人员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通报如下。

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云南省纪委监委从2021年2月10日至24日,连续15天对公安机关移送的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集中通报曝光。

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云南省纪委监委从2021年2月10日至24日,连续15天对公安机关移送的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集中通报曝光。

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云南省纪委监委从2021年2月10日至24日,连续15天对公安机关移送的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集中通报曝光。

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云南省纪委监委从2021年2月10日至24日,连续15天对公安机关移送的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集中通报曝光。

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云南省纪委监委从2021年2月10日至24日,连续15天对公安机关移送的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集中通报曝光。

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云南省纪委监委从2021年2月10日至24日,连续15天对公安机关移送的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集中通报曝光。

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云南省纪委监委从2021年2月10日至24日,连续15天对公安机关移送的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集中通报曝光。

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云南省纪委监委从2021年2月10日至24日,连续15天对公安机关移送的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集中通报曝光。

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云南省纪委监委从2021年2月10日至24日,连续15天对公安机关移送的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集中通报曝光。

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云南省纪委监委从2021年2月10日至24日,连续15天对公安机关移送的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集中通报曝光。

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云南省纪委监委从2021年2月10日至24日,连续15天对公安机关移送的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集中通报曝光。

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云南省纪委监委从2021年2月10日至24日,连续15天对公安机关移送的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集中通报曝光。

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云南省纪委监委从2021年2月10日至24日,连续15天对公安机关移送的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集中通报曝光。

为持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春节期间,省纪委省监委在全省集中组织开展监督检查,本次对发现的5个涉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予以通报曝光。

为持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春节前夕,省纪委省监委在全省集中组织开展监督检查,本次对发现的6个涉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予以通报曝光。

为持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春节前夕,省纪委省监委在全省集中组织开展监督检查,本次对发现的7个涉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予以通报曝光。

日前,楚雄技师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卢显亮同志,因对其位于楚雄市景泰园小区的别墅进行装修时,违反有关法规,违法加建、扩建房屋,给小区管理造成了严重不良影响,在党员干部和群众中造成了极坏影响,被追究责任、予以诫勉谈话。

1月21日、22日,省委省直机关工委连续通报了省地矿局党委和省有色地质局党委主动曝光巡视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整改处理情况。今天,继续对省司法厅党委的整改处理情况进行通报,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2020年以来,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省纪委省监委、省委政法委高位统筹、精心部署,省、市两级纪检监察机关果断出击、同步推进,会同公安机关打掉了盘踞在保山三十余年的以乔永仁、乔连佰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违法犯罪团伙。

1月21日,省委省直机关工委通报了省地矿局党委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整改处理情况。

2020年9月29日至10月1日,省地矿局、省有色地质局、省司法厅等3家省直单位党委先后主动通报曝光了十届省委第十轮巡视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并公开作出关于抓好整改落实的承诺。

“经过反思,我对自己的这种失信行为感到深深的愧疚,更重要的是我对不起领导和群众的信任,愧对领导和同事的关心,给单位抹了黑!”近日,兰坪县某单位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在其书面检讨材料中这样写道。

“通过组织对我的谈话,我深刻地认识到,作为一名党员,如果连党费都不愿意自己交,那绝对算不上是一名合格的党员。”巍山县南诏镇文笔村党总支原书记夏学坤在检讨材料中写道。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从严治党的高压态势下,个别党员干部理想信念丧失,法纪意识淡薄,顶风违纪,执法违法,不收敛、不收手,必然受到严肃查处。

“我深刻认识到自己犯下的错误,我愿意接受组织的处理,恳请组织给我一次改正错误的机会。”芒市五岔路乡石板村党总支书记祁勒文在审理谈话时忏悔道。

“当初只是想着要与群众搞好人情世故关系,将村上的办公经费挪作参加农村婚丧宴请的礼金礼品,现在想来,这都是私心作祟……”丘北县树皮乡小坝心村委会原主任陶忠南对于自己的所作所

“单位纪检部门的同志找我谈话,让我不要再玩鸟,虽然写了保证书,但是我错认为这只是一种娱乐方式,依然放任自己通过斗鸟赌博,违纪又违法。现在,我诚心接受党组织的处分。” 与纪

“为了提高我们村干部工作的积极性,体现关心关爱干部职工,我错误地认为发放年底燃油、通讯等补助和带职工外出游玩是为职工谋福利。加之平时对相关政策学习不够,一直沿用老思想老办

经核实,勐海县布朗山乡班章村委会原主任岩少忠,于2014年至2018年期间,利用职务以外地老板到班章村委会承包土地、流转茶地、购买古树茶等办理相关手续为由,多次收受当事人给予的“

“在这件事中,我认识到自己在脱贫达标补短板工作上对政策的理解还有一定的偏差,从思想上没有把这项工作重视起来,没有足够的责任心,更没有把自己的工作做好!”在个人检查材料中,

“由于我纪律意识淡薄,在落实低保政策工作中,优亲厚友,把低保当人情送,我愧对组织,愧对群众对我的信任,愿接受组织的处理,今后一定深刻吸取教训。”西畴县兴街镇磨合村委会主任

“看着大家平时工作辛苦,发点钱、出去旅游一下是想激励大家好好工作,殊不知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我深刻认识到了违规发放津补贴和违规组织干部职工公款旅游行为的严重性和错误性

“我没能正视手中权力,在开发商未足额缴纳人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情况下,违规出具相关行政执法手续,对开发商拖欠的易地建设费没有采取有力的措施进行追缴,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

“由于自身纪律观念淡薄,被私欲蒙蔽了双眼,自己的所作所为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啃食’了群众的幸福感,我愧对组织,愧对群众对我的信任,我接受组织的处理,今后一定吸取教训,

“我虽然在办理这片林地确权的过程中有些花费,但实在不该暗地里伪造虚假材料把这块集体林地的证办到自家名下,我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愿意接受组织的处理。”华坪县兴泉镇新文村党总

“我错误地认为林业助理员是一个闲职、虚职,没有按照职能职责守护好责任范围内的森林资源,间接的毁了养育我们的山林,也直接的毁了自己。”写完认识材料,林业助理员陈德友用力地闭

“我对上级查出我分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敷衍了事,整改不彻底,留下隐患和‘尾巴’,现在很后悔,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从中吸取教训,不犯同样的错误。”勐海县打洛镇副镇长、镇财政所所

“我作为一名工作三十五年的老同志,现在要被纪律处分,我吃不好、睡不着,担忧领导、同事、朋友、亲人和社会对我的看法,我无颜面对他们。”江城县人社局退休干部朱志华本以为退休就

“我心存侥幸,认为公司不在自己名下,违规经商办企业的行为不会被组织发现,但没想到还是因为自己的违纪行为受到了党纪处分,现在我已主动认识到错误……”玉溪市元江县工信局退休干

“是我被私欲蒙蔽了,损害了群众利益,对不起那些信任我的群众,我真诚接受组织处理。”文山市医疗保障局职工梁峻玮在自己的反思材料中这样写道。

“是我们工作不严不实,在组织实施这个项目的过程中,没有严格审核把关、没有逐户实地测量,就按照村小组上报的每户退耕还林面积兑现了补助资金,导致有些农户退耕还林面积存在虚报、

“在工作中,我遇事冲动莽撞,缺乏一个老党员应有的道德修养。我非常惭愧,愿意接受组织的处理。”富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主任科员赵邦权在接受组织审查时忏悔道。

“我因党性不高、责任心不强、职业操守不严,带来恶果,非常后悔,我愿接受组织的处分,并在今后的工作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遵规守纪。”富宁县公安局看守所副所长农道荣在接受纪

近日,楚雄州纪委监委通报3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近日,普洱市纪委监委通报曝光了扶贫领域6起村级财务管理不力问题。

2019年10月,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下属昭通镇雄供电局、红河供电局在用电客户满意度调查工作中,以赠送礼品为条件,诱导客户作满意评价,新京报等多家媒体报道,引发网络舆情,造成不

近日,临沧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近日,迪庆州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我怀着万分懊悔的心情写下这份检讨书,以此来表示我对自己的错误行为的深刻认识和改正错误的决心。通过街道纪工委的批评教育之后,我认真反思,为自己的行为感到羞辱和愧疚。”文山

“自己存在侥幸心理,敬畏之心不够,对不起领导,对不起组织培养那么多年,犯下了低级错误……”文山州广播电视局行业监督管理科(行政审批科)科长彭选福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时

“管理失职、工作失职,对分管业务疏于管理,究其根本是我主观方面的疏忽,没有认真履行职责……”“思想认识不到位,不敢担当,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一定引以为戒,做严做细日常工作,

近日,文山州纪委监委通报曝光了4起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近几年来,由于工作逐渐上了轨道,自己对单位的一切熟悉了,自认为自己已经做得很好了。当组织找到我时,我才发现自己犯了严重的错误。是我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觉得拒绝了人家,面

近日,文山州纪委监委通报曝光了5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我心怀侥幸,罔顾小组居民和生产队对我的信任,见钱眼开,最终酿成了大错,现在肠子都悔青了。”这是原黎明农场打洛生产队13居民组会计周京面对案件调查人员谈话时说的最多的一句话。

“我因理想信念缺失,三观不正,好酒贪杯造成恶果,非常的后悔,也服从组织的处理。”富宁县红十字会原干部黄开勇收到处分决定后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