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责进行时】村干部收受10万元“感谢费”被处分

发布时间:2020-06-16 10:20:44   来源:西双版纳州纪委监委

“2015年,我收了丁某某2万元好处费后,帮丁某某在他的退耕还林申请书上盖了班章村委会的公章;同年,我收了李某某2万元好处费后,帮李某某在老曼峨村承包到了土地;2017年,我以村主任的身份为岩某某林权流转担保,收了岩某某给我的5000元好处费。2018年,我为岩某某办理林权转让手续提供便利,再次收了岩某某给我的3.5万元好处费……”这是勐海县布朗山乡班章村委会主任岩少忠在纪检监察机关找他谈话时交代的违纪事实。

经核实,勐海县布朗山乡班章村委会原主任岩少忠,于2014年至2018年期间,利用职务以外地老板到班章村委会承包土地、流转茶地、购买古树茶等办理相关手续为由,多次收受当事人给予的“感谢费”共计10万元。今年4月20日,该县纪委对岩少忠作出开除党籍处分决定,违纪款10万元予以收缴。

【执纪者说】

岩少忠在利益的诱惑下,没有履行好一个共产党员、村委会主任的职责,私欲作祟,心存侥幸,侵害了群众切身利益,其违纪行为注定要付出代价。这一案例告诫广大党员干部,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思想改造,要时刻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党纪法规,树牢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认真履职尽责,只要触碰纪律红线,必将换来党纪法规的严惩。(何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