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省监委通报涉及养老金等社会保险领域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典型案例(一)

发布时间:2021-09-01 21:25:53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云南省纪委监委

编者按:

近年来,云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把做到“两个维护”,整治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作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聚焦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聚焦惠民富民、共同富裕政策落实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了一批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便利截留套取、欺诈骗保、贪占挪用养老金等保险待遇的违规违纪违法案件。为充分发挥以案为鉴、以案明纪、以案促改的警示教育作用,省纪委省监委将分三批连续三天对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请各地区、各部门持续关注,认真组织学习,抓好警示教育。

1.红河州屏边县和平镇人民政府财政所所长李蔚希,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占用他人养老金,以缴纳单位职工养老保险费名义非法占用单位公款问题。2017年1月至12月,李蔚希利用担任和平镇人民政府财政所所长的职务便利,以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的名义非法占有单位公款145.1148万元,用于偿还其个人信用卡欠款、小贷公司借款等支出。2018年2月,李蔚希利用担任和平镇人民政府财政所所长的职务便利,违规占用应清退给何某某等人的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共计2637.84元用于个人日常开支。李蔚希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12月受到开除党籍处分,2021年5月受到开除公职处分,2021年5月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80万元。

2.玉溪市原澄江县工信局副局长吕平,利用职务便利,伪造用工材料,违规为其亲属购买养老、失业、工伤等保险问题。2012年8月,吕平在担任原澄江县工信局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通过虚构用工关系和伪造相关材料,将其妻子李某挂靠在县工信局下属的县市场服务中心,违规购买养老、失业、工伤等保险,2012年8月至2014年7月县市场服务中心为李某缴纳保险费用共计1.4042万元。吕平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4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楚雄州南华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四级主任科员钱加笙,利用职务便利,伪造亲属档案材料,违规办理退休手续骗取养老金等问题。2007年7月至2012年10月,钱加笙在南华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社保中心工作期间,在经办相关人员养老保险业务时,对办理对象提供的信息审核把关不严,致使李某某等6人违规领取养老保险金共计80.6445万元。2005年至2011年3月,钱加笙利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社保中心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伪造其妻子何某某养老保险档案资料,通过篡改出生年月和参加工作时间,违规办理退休手续,骗取国家养老金;2011年4月至2018年12月,共骗取养老金16.1544万元。2021年5月,钱加笙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违法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4.临沧市永德县勐底农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所长杨云新,利用职务便利,伪造亲属档案材料,违规办理提前退休手续套取养老金问题。2006年4月,杨云新利用担任勐底农场劳资社保科科长的职务便利,伪造其妻子李某某人事档案、虚构李某某进入勐底农场工作时间,为李某某违规办理因病提前退休手续。2006年5月至2020年4月,李某某共领取养老金22.9753万元。2020年8月,杨云新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

5.昭通市昭阳区洒渔镇弓河村党委纪检委员范怀茂,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以亲属名义冒领养老金问题。2013年10月,范怀茂母亲王某某死亡后,范怀茂作为时任弓河村养老保险工作负责人,未按规定及时到洒渔镇劳保所办理王某某养老金停发手续,而是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以其母亲王某某的名义冒领养老金1380元用于个人日常开支。范怀茂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5月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