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近年来,云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把做到“两个维护”,整治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作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聚焦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聚焦惠民富民、共同富裕政策落实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了一批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便利截留套取、欺诈骗保、贪占挪用养老金等保险待遇的违规违纪违法案件。为充分发挥以案为鉴、以案明纪、以案促改的警示教育作用,省纪委省监委将分三批连续三天对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请各地区、各部门持续关注,认真组织学习,抓好警示教育。
1.红河州屏边县和平镇人民政府财政所所长李蔚希,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占用他人养老金,以缴纳单位职工养老保险费名义非法占用单位公款问题。2017年1月至12月,李蔚希利用担任和平镇人民政府财政所所长的职务便利,以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的名义非法占有单位公款145.1148万元,用于偿还其个人信用卡欠款、小贷公司借款等支出。2018年2月,李蔚希利用担任和平镇人民政府财政所所长的职务便利,违规占用应清退给何某某等人的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共计2637.84元用于个人日常开支。李蔚希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12月受到开除党籍处分,2021年5月受到开除公职处分,2021年5月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80万元。
2.玉溪市原澄江县工信局副局长吕平,利用职务便利,伪造用工材料,违规为其亲属购买养老、失业、工伤等保险问题。2012年8月,吕平在担任原澄江县工信局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通过虚构用工关系和伪造相关材料,将其妻子李某挂靠在县工信局下属的县市场服务中心,违规购买养老、失业、工伤等保险,2012年8月至2014年7月县市场服务中心为李某缴纳保险费用共计1.4042万元。吕平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4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楚雄州南华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四级主任科员钱加笙,利用职务便利,伪造亲属档案材料,违规办理退休手续骗取养老金等问题。2007年7月至2012年10月,钱加笙在南华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社保中心工作期间,在经办相关人员养老保险业务时,对办理对象提供的信息审核把关不严,致使李某某等6人违规领取养老保险金共计80.6445万元。2005年至2011年3月,钱加笙利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社保中心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伪造其妻子何某某养老保险档案资料,通过篡改出生年月和参加工作时间,违规办理退休手续,骗取国家养老金;2011年4月至2018年12月,共骗取养老金16.1544万元。2021年5月,钱加笙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违法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4.临沧市永德县勐底农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所长杨云新,利用职务便利,伪造亲属档案材料,违规办理提前退休手续套取养老金问题。2006年4月,杨云新利用担任勐底农场劳资社保科科长的职务便利,伪造其妻子李某某人事档案、虚构李某某进入勐底农场工作时间,为李某某违规办理因病提前退休手续。2006年5月至2020年4月,李某某共领取养老金22.9753万元。2020年8月,杨云新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
5.昭通市昭阳区洒渔镇弓河村党委纪检委员范怀茂,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以亲属名义冒领养老金问题。2013年10月,范怀茂母亲王某某死亡后,范怀茂作为时任弓河村养老保险工作负责人,未按规定及时到洒渔镇劳保所办理王某某养老金停发手续,而是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以其母亲王某某的名义冒领养老金1380元用于个人日常开支。范怀茂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5月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