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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责进行时】对公权力应有敬畏之心

发布时间:2020-03-04 14:11:13   来源:西双版纳州纪委监委

“我心怀侥幸,罔顾小组居民和生产队对我的信任,见钱眼开,最终酿成了大错,现在肠子都悔青了。”这是原黎明农场打洛生产队13居民组会计周京面对案件调查人员谈话时说的最多的一句话。

经查,2013年7月至2018年10月,周京在任黎明农场打洛生产队第十三居民组会计期间,利用其代收代缴资源承包费、城乡养老保险费、职工养老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的职务便利,侵吞公款共计253765.06元。2019年1月13日,勐海县纪委监委对反映原黎明农场打洛生产队13居民组会计周京涉嫌贪污问题进行立案调查,案件查实移送司法机关后,2019年12月26日,勐海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周京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00000元。

【执纪者说】

周京一案应该使所有公权力的行使者进行深刻反思。随着监察体制的改革,许多游离于权力监督之外的人员被纳入了监督监察范围,弥补了以往监督的空白,真正实现了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就覆盖到哪里。

而周京一案也向那些刚被纳入监督监察范围的“临时工”“编外人员”发出了警醒。

周京,不是党员,更不是国有企业的正式职工,但她手中的权力,足以让她在行为选择前进行三思,但遗憾的是,周京选择了以身试法。在公权力的行使已成为判断监督对象主要依据的今天,手握权力的人需要对这份权力心存敬畏,更需承担起权力赋予的职责和使命。(杨哲郎  陶玲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