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是党中央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给纪检监察机关定制度、立规矩,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高度重

本条是关于党的组织关系在地方、干部管理权限在主管部门的党员、干部以及监察对象违纪违法问题管辖权的规定。

本条是关于纪检监察机关指定管辖、提级管辖和报请提级管辖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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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和国家监察机关是党和国家自我监督的专责机关,中央纪委和地方各级纪委贯彻党中央关于国家监察工作的决策部署,审议决定监委依法履职中的重要事项,把执纪和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是党中央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给纪检监察机关定制度、立规矩,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高度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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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是党中央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给纪检监察机关定制度、立规矩,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高度重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是党中央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给纪检监察机关定制度、立规矩,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高度重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是党中央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给纪检监察机关定制度、立规矩,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高度重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规则》对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的接收、受理、办理、处置程序提出明确要求。日前,中央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规则》对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的接收、受理、办理、处置程序提出明确要求。日前,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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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规则》对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的接收、受理、办理、处置程序提出明确要求。日前,中央

党员、群众可以通过邮寄信件、当面反映、电话反映、网络举报等方式向纪检监察机关反映检举控告问题;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部门对属于本机关受理的实名检举控告,应当在收到检举控告之

我国刑法关于职务侵占罪规定在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

我国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了违法发放贷款罪:“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

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六条规定了破坏选举罪:“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

我国刑法关于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的规定在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中,具体规定在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

2015年1月至2018年11月,浙江省开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保登记科工作人员陈某利用职务便利,违反规定收取丁某等100多人资金,滥用职权为上述人员违规办理社会保险参保、一次性补

2009年12月至2012年5月,肖某任某大型国有企业S省分公司的一把手,在任职期间,其利用负责审批S省高速公路服务区投资建设的职务便利,为商人古某、曾某等人谋取经济利益上亿元。

我国刑法关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规定在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中,具体规定在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

党员违法犯罪,可能是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的,也可能是其他有关机关先行发现的。比如,黄某涉嫌受贿犯罪和高利转贷罪,是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的;而案例2中邓某变造车牌号是公

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是指市场监督管理、税务等行政执法人员,徇私舞弊,对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不移交,情节严重的行为。

我国刑法第一百六十六条规定了为亲友非法牟利罪:“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有下列情形之一,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

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情节严重的行为。

处理和处分是纪检监察机关尤其是基层纪检监察机关业务工作中经常用到的词汇,但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准确理解把握二者的内涵与区别。处理与处分,有什么区别?对党员干部分别产生哪些影响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是指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谋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的行为。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国家出资企业中的国家工作人员因实施第一款、第二款行为收受贿赂,同时又构成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我国刑法关于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的规定是在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第三节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之下的。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是指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或者遗失国家秘密载体,致使国家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或者超出了限定的接触范

在党的生活中,预备党员与正式党员的区别在于正式党员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预备党员则没有。除此之外,在行使党员其它权利方面和在履行党员义务方面,预备党员和正式党员都是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被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我国刑法关于报复陷害罪的规定是在第二百五十四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故意使国家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或者故意使国家秘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触范围,情节严重的行为。

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是指市场监督管理、证券监督管理等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

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我国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我国刑法关于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规定是在第一百六十三条第一款和第二款:“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

我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二条是关于介绍贿赂罪的规定:“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或者向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行贿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

前不久,因违规办理车辆临时行驶号牌4197份、受贿99.3364万余元的安徽省黄山市交警支队车管所原辅警吴莎莎,被法院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2年4个月,并处罚金33万元。

我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一条是关于对单位行贿罪的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财物的,或者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各种名义

为了有效遏制贿赂犯罪,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对犯行贿罪的人,除了依据刑法规定对其判处刑罚以外,行贿人因为行贿犯罪取得的不正当利益也应该返还或者恢复原状。另外,我国还实行行贿犯

常见职务犯罪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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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

我国刑法第三百九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了私分国有资产罪:“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三条,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受贿行为也演变成多种形式,而且隐蔽性越来越强。针对这种情况,我国刑法逐渐完善,司法解释也逐步增多。为了帮助读者更准确地认识各种受贿行为,本文梳理

刑法对于受贿罪,是按照贪污罪的处罚标准处罚的。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规定:“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刑法第三

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

实践中,很多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往往是在没有被查明证实是否是贪污罪或受贿罪而定为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作为一个独立的罪名有着自己的犯罪构成。

开除党籍是对党员作出的一种纪律处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的,五年内不得重新入党。除名是取消党员资格和党籍,是党内一种组织措施,不

《条例(试行)》将述职述廉作为10项监督制度之一,贯彻执行好述责述廉制度,要着重把握6个方面内容。

民主生活会是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强化党内监督,提高依靠自身力量解决问题和矛盾能力的有效途径。

《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党委(党组)在党内监督中负主体责任,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常委会委员(党组成员)和党委委员在职责范围内履行监督职责”,并具体规定了4项监督职责。这是党

《条例》将党的中央组织的监督单设一章,是一个重大创新和突出亮点,体现了党中央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对于加强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更好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高监督工作

中央纪委法规室主任马森述接受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访谈,解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释义:第二章机构和人员第九条规定,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设立巡视组,承担巡视任务。巡视组向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并报告工作。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释义:第二章机构和人员第八条规定了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职责。

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为其日常办事机构。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党委工作部门,设在同级党的纪

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职责,是指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为组织实施巡视工作所应承担的具体责任和任务。

巡视机构由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巡视办)和巡视组三部分构成。通过规定巡视机构的组织架构和职责,明确领导小组和巡视办、领导小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释义第一章总则第四条规定了巡视工作的原则,本文从三个方面对其进行解读。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三条规定了巡视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方针和目的,本文对其进行解读。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释义:第一章总则第二条规定了实行巡视制度的主体及责任,本文对其进行解读。

《巡视工作条例》总则共4条,主要是关于巡视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一般规定,涉及制定《巡视工作条例》的目的和依据、实行巡视制度的主体,以及巡视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等。

2012年2月4日,中央纪委印发了《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出台后,与《解释》共同构成了比较完备的违

云南省《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规定》中的责任追究。

中共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保证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部署

中共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制定的目的和依据是什么?

为了规范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维护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和案外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为正确适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结合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实际,现就有关条款的适用问题解释如下

为规范财政秩序,严肃财经纪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惩处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违纪行为,确保“小金库”治理工作取得实效,现对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

为依法惩治受贿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就办理受贿刑事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提出以下意见:一、关于以交易形式收受贿赂问题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

为明确相关政策界限,惩处用公款出国(境)旅游及相关违纪行为,现就用公款出国(境)旅游及相关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刑法》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主体条件:二人以上1.单位与单位之

伪证罪释义

2014-11-21

概念与特征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入、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1.本罪客体

受贿罪释义

2014-10-28

【受贿罪】 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

贪污罪释义

2014-10-28

一、贪污罪的犯罪构成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

本条是关于责任划分和责任承担的规定。一、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集体责任”,是指领导班子集体作出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行为,应当由该领导班子集体承担规定的责任。

《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的“主要领导责任”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直接主管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负直接领导责任

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是指以宪法和党章为依据,由党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和中央纪委、监察部制定或认可,包括其他有党内法规制度制定权或国家立法权的党组织、地方人大、行政机

《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第六条规定: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第七条 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不准有下列行为:(一)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

第六条 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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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不准有下列行为:(二)违反规定决定或者批准兴建、装修办公楼、培训中心等楼堂馆所,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和办公用品;

第六条 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不准有下列行为:(一)在公务活动中提供或者接受超过规定标准的接待,或者超过规定标准报销招待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

第六条 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不准有下列行为:(一)在公务活动中提供或者接受超过规定标准的接待,或者超过规定标准报销招待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