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释义:第一章总则第四条

发布时间:2016-03-14 15:30:30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第四条 巡视工作坚持中央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坚持群众路线、发扬民主。

【释义】本条规定了巡视工作的原则。

巡视工作原则是指在开展巡视工作过程中,巡视主体和被巡视对象都必须遵循的、对巡视工作具有指导意义的根本性行动准则。本条规定了开展巡视工作必须坚持的三项主要原则:坚持中央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坚持群众路线、发扬民主。这些原则体现了党章的基本精神,体现了依规管党治党建设党的基本要求,体现了巡视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是对巡视工作实践经验的科学概括。

一、坚持中央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巡视工作坚持中央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是由我国的国情决定的,也是历史的选择。《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确认了中国共产党对国家各项事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工农商学兵政党,党是领导一切的,共产党统一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外交和武装力量等各项事业。我们党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事关党和国家全局的重大问题都必须在党中央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巡视是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手段,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形式,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位一体”建设发挥着重要保障作用,必须坚持党中央统一领导,严格按照中央明确的指导思想、原则、目标和任务来开展,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巡视工作必须在党中央的统一领导下,中央和省区市党委分级负责,这既是由党章规定的巡视制度决定的,也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必然要求。党的中央委员会和各省区市委员会原则上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党组织隶属关系,分别负责对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开展巡视,必须切实加强对本级巡视工作的政治、思想、组织领导,为做好巡视工作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二、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规

实事求是、依法依规是巡视工作的根本和灵魂。巡视监督涉及的内容都是严肃的是非问题,如果不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就难以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使命。要以坚强的党性和求真务实的精神,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重实际、察实情,敢于发现问题,如实反映问题,客观分析问题,推动解决问题;忠于事实、尊重规律,不歪曲、隐瞒和捏造事实,敢于澄清是非、主持公道。要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用全面的、发展的、联系的观点分析事物、看待问题,甄别是非、把握实质,使指出的问题、提出的建议能够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全面依法治国,依规管党治党建设党。依规管党治党,必然要求依法依规开展巡视。要严格执行《巡视工作条例》,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照纪律和法律开展巡视,既不要去行使依法依规不该由自己行使的权力,也不要去干预依法依规自己不能干预的事情,将依法依规贯穿于巡视工作全过程。

三、坚持群众路线、发扬民主

坚持群众路线、发扬民主,既是巡视工作的基本原则,也是巡视工作的根本工作方法。群众路线是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的方法论,是实现党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组织路线的根本工作路线。开展巡视工作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坚持群众路线、发扬民主的过程。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在制定巡视政策、完善巡视制度、作出巡视安排、研究成果运用时,必须坚持群众路线,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发扬民主,在广泛征求意见、充分讨论的基础上作出符合实际的决策;巡视组在了解情况时,必须牢固树立群众观点,相信群众、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拓宽人民群众参与巡视监督的渠道,广泛听取各层级、各界别、各部门、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作出全面客观的分析和判断;巡视组在撰写巡视报告时,要在组内充分发扬民主,集思广益,在认真研究分析、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形成向派出巡视组党组织的巡视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