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学习教育
要闻

二十届中央纪委常委会4月19日就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举行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李希主持会议并讲话。

4月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李希主持召开中央纪委办公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研究部署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党纪学习教育工作。

4月26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就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举行专题辅导报告会。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李希在主持会议时强调,纪检监察机关肩负维护党的纪律的重要职责,在学习《条例》上要做到高标准、高质量,学得更深入、更透彻,以深入学纪、带头守纪、严格执纪的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纵深推进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

5月7日,省领导干部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暨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举行集中研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基础上,紧扣“六项纪律”,对照自己的思想、职责、工作,谈认识、谈体会,相互学习、相互启发,深化实化党纪学习教育。

近日来,省纪委监委举办党纪学习教育和深学习实调研抓落实专题教育活动读书班暨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第3次集中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深化拓展逐章逐条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成果。

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

4月12日,省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中办《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精神,审议我省实施方案,研究部署全省党纪学习教育工作。

4月24日,省领导干部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开班。读书班以集中自学、专题辅导、集中研讨相结合的形式分阶段开展。集中自学就是组织所有在昆省级党员领导干部坐下来、静下心,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一条一条扎扎实实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4月15日,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冯志礼主持召开省纪委常委(扩大)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传达党中央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委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部署要求,审议省纪委监委实施方案,研究推进措施。

连日来,各地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认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党纪学习教育目标要求,坚持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扎实开展学习教育,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努力做自我革命的表率、遵规守纪的标杆。

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3日召开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听取党纪学习教育准备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党纪学习教育工作。

为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

为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

我们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在党的各项纪律中,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是管方向、管立场、管根本的总要求。2023年12月,党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把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在全党开展一次集中性纪律教育”。

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指出,“对违规吃喝开展专项整治,严查‘吃公函’、‘吃食堂’、‘吃老板’、‘吃下级’等问题,坚决防止金融、国企等单位公务接待‘特殊论’。”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健全统一决策、一体运行的执纪执法工作机制,把适用纪律和适用法律结合起来”。执纪执法贯通的内涵要义是什么?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促进执纪执法贯通方面做了哪些修订完善?有何重要意义?实践中,贯彻落实执纪执法贯通要求的重点是什么?怎样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执纪执法贯通能力?我们特邀纪检监察干部进行探讨。

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强调,“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必须把严的标准树立起来、把严的纪律执行起来,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切实养成纪律自觉。”强化纪律执行有何重要意义?党组织和纪律检查机关怎样履行好职责,切实维护党规党纪?如何加强纪律教育,推动党员干部养成纪律自觉?怎样以准确规范运用“四种形态”为导向严格纪律执行?我们特邀纪检监察干部进行探讨。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对干部经常性的管理监督,坚持以严的标准要求干部、以严的措施管理干部、以严的纪律约束干部,使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围绕加强对党员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作出了哪些修改完善?实践中怎样找准监督重点,压实各方责任,共同做好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工作?如何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督促党员干部担当作为?我们特邀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交流。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制定实施中央八项规定,是我们党在新时代的徙木立信之举,必须常抓不懈、久久为功,直至真正化风成俗,以优良党风引领社风民风。”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如何坚持问题导向,充实完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纪律保障条款?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部署,纪检监察机关怎样突出重点、深入纠治“四风”?如何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不断把作风建设向纵深推进?我们特邀纪检监察干部进行探讨。

工作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在党的各项具体工作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党的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的重要保证。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了哪些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此次修订对工作纪律作出哪些充实完善?党员干部如何将这些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规范履职用权?纪检监察机关怎样精准认定违反工作纪律行为?我们特邀纪检监察干部进行讨论。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的生活纪律包括哪些内容?对党员的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进行规范的意义何在?《条例》如何坚持问题导向,充实完善有关条款?党员怎样锤炼道德品行,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纪检监察机关在认定违反生活纪律行为时要注意哪些方面?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如何与时俱进充实完善相关处分条款?纪检监察机关如何严格执纪,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厚植党执政的群众基础?我们特邀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交流。

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工信部纪检监察组全体干部在组领导带领下分组学习讨论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认真掌握新旧《条例》变化,做到举一反三,活学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