彝良:构建贯通协作监督模式 推动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

发布时间:2025-03-25 09:15:07   来源:昭通市纪委监委

“被巡察党组织要严格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对照反馈意见落实好清单管理、对账销号制度……”近日,十三届彝良县委第九轮巡察反馈工作全部完成。

近年来,彝良县坚守政治巡察定位,把巡察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促进改革发展稳定、推动基层治理的重要抓手,建立健全部门联动以及协作配合机制,确保巡察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让巡察利剑更光更亮。

“在巡察方式上,不断探索群众参与巡、带着问题巡、现场实地巡等‘实用’方式,创新运用‘码上巡’,灵活采取‘常规+专项’‘一托二+机动式+回头看’‘乡村一体巡+直接巡’等巡察方式,打好组合拳,切实提升巡察工作实效。”该县委巡察办有关负责人介绍。

为实现巡察机构和相关部门信息贯通融合,彝良县先后制定出台《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机构、县审计局工作联动协作配合机制(试行)》《县委巡察机构与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信访局建立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强化巡察机构与其他部门事前通报与协作、事中沟通与配合、事后整改监督、成果运用等协作联动,有效解决监督力量不足、政治监督与经济监督融合不够等问题,强化监督合力,提升监督质效。

巡前联动是提升巡察工作质效的重要一环。在每轮巡察进驻前,县委巡察机构结合被巡察党组织职能定位进行前期调研,全面掌握被巡察党组织情况,函请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等部门向巡察办提供有关情况,由巡察办收集后,分送对应巡察组。同时,协调有关部门召开巡前情况通报会,单独向对应巡察组介绍情况,有效实现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为巡察组进驻开展工作提供“第一手资料”,释放“1+1>2”的叠加效应。

巡察进驻期间,县委巡察办负责同志不定期赴各巡察组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帮助协调解决问题,指导做好立行立改问题及问题线索移交等工作。

为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深化巡察成果运用。巡察反馈时,对分管领域巡察整改提出具体要求,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全面认领问题,制定方案、列出台账。反馈结束后,及时了解整改进展情况,组织开展实地调研督促,确保整改工作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十三届县委以来,彝良县委巡察机构把牢政治监督定位,持续磨光擦亮巡察利剑,自觉践行人民立场,突出问题导向,共组织开展了9轮常规巡察和涉粮问题专项巡察,共巡察57个县直单位、15个乡镇(街道)及131个村(社区),发现问题3457个,发现问题线索91件。(李忠伟 || 责任编辑  田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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