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超许可取水案缺少立案依据;这件违法采砂案结案报告中的处罚内容与处罚决定书内容不相符……”日前,元江县委巡察办函请县司法局与巡察组同步开展行政执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共检查出10余个违规行政执法问题。这一创新举措,不仅为该县巡察工作提供了新思路,也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监督质效探索出了一条新路径。
为创新工作方法,不断擦亮巡察“利剑”,近年来,元江县在健全巡察机构和行政执法部门协作配合机制上狠下功夫,积极探索“巡评同步”工作机制,同步开展政治巡察与行政执法案件质量评查,借助政治、业务“双体检”,破解巡不深、察不透难题。
巡察进驻前,该县明确“巡评同步”的组织领导、工作职责和协作方式,确保巡察机构与行政执法部门之间的充分沟通。将承担重要职能的单位确定为“巡评同步”单位,全面梳理排查其政治生态、全面从严治党情况以及廉政风险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巡评方案。
在第十四届县委第十一轮巡察中,县委第三巡察组发现某行政执法部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材料不齐全、程序倒置、引用法条不准确等问题。由于行政执法案件涉及的法律法规和程序复杂,巡察办函请县司法局同步开展行政执法案件质量评查,通过“巡评同步”机制,对案件卷宗进行逐一审查。通过司法局的专业支持,巡察组迅速发现问题核心,发现了该单位在落实“三项制度”、立案审批、调查取证、裁量说理等方面存在的55个不规范问题。
“巡察组与司法局的优势互补,实现了巡察与行政执法部门的贯通协作,起到了‘1+1>2’的融合监督效果。”在听取第十一轮巡察情况汇报后,县委巡察领导小组对“巡评同步”工作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该机制不仅提高了巡察发现问题的精准度,还为巡察工作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方法。
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压紧压实行政执法部门主体责任,深度介入,将问题挖深挖实。针对行政执法部门发现的被巡察党组织及其党员领导干部的问题,巡察组进一步深入了解。通过适时召开“巡评同步”分析会,反馈发现问题线索情况,对重大、难点、疑点问题共同分析研判,提出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意见。
该县强化巡评成果的运用和共享,巡察组将行政执法部门评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纳入巡察监督内容,以巡察监督促进行政执法规范化。行政执法部门将案件评查发现的问题纳入下步监督的重点关注范围,促进巡察整改。针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问题,巡察组和行政执法部门共同研究分析,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堵塞漏洞,切实做好巡评“后半篇文章”,达到“以巡促改”的效果。
截至目前,该县通过“巡评同步”共发现问题65个、问题线索5件,正在初核1件,给予组织处理7人。
“巡察工作不仅要发现问题,更要推动问题解决,促进被巡察单位改进工作、提升效能。”元江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表示,“巡评同步”机制的成功实践,为巡察工作提供了宝贵经验,也为推动全县行政执法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柏青青 张星峰 || 责任编辑 田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