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江:建立定性研判机制 提升巡察问题线索处置质效

发布时间:2025-03-13 09:28:15   来源:普洱市纪委监委

“该问题线索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可查性强,建议作为了解关注类问题线索移交。”

此前,在墨江县委第九轮巡察“巡纪会商”上,县委巡察办、各巡察组、县纪委监委相关纪检监察室“三方会审”,对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集中研判,并提出精准可靠的分类意见。

近年来,墨江县建立问题线索定性研判机制,通过统一归口管理、两方审批移交、三种类型划分,推动巡察问题线索精准移交、高效处置。

“通过落实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要求,把准巡前、巡中关键环节,对巡察发现问题线索进行初步筛选。”该县委巡察办相关负责人介绍。

每轮巡察进驻前,巡察办指定专人统一管理,结合巡察组受理来信来访来电、走访了解等情况,集中收集纪检监察、组织、审计、信访等部门提供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巡中通过查阅资料、参与谈话、审核问题底稿和线索佐证等方式,瞄准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深挖细查,从谈话中发现蛛丝马迹,从会议记录中发现潜藏台词,从会计凭据中发现问题端倪,从信访举报中发现隐藏病灶,推进问题线索边巡边查。

巡察组针对发现的问题线索,严格按照程序审核,通过两方审批移交,对问题线索进行深入分析,确定其具体分类。

一方面,通过巡察组务会集体研究,对问题线索的事例数据、支撑材料进行审核把关,由巡察组组长审批后报巡察办统一管理。另一方面,由巡察授权的相关纪检监察室负责人把关定向,会同相关部室,召开分析研判会议,集中对巡察期间发现的问题线索逐一“把脉”,对问题定性是否准确、支撑材料是否充分开展点对点、人对人的会商研判。

细致划分问题线索的“三种类型”,即“建议参考类、建议了解关注类、建议进一步了解关注类”与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相结合,精准提出三种分类意见。根据分类意见,由专人负责建立问题线索分类管理台账,积极与县纪委监委机关及问题线索办理部门沟通,掌握移交问题线索的处置及办理情况,督促及时对问题线索进行优先办理、限时办理,确保问题线索高效流转处置,不断提升巡察工作的震慑力。

十三届墨江县委巡察工作开展以来,县委巡察机构坚持问题导向,彰显巡察利剑震慑作用,巡察移交线索成案率取得了显著提高。截至目前,已完成9轮巡察,移交问题线索101件,办结82件,立案5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0人,移交司法机关3人。(罗媛华  姜玟伊 || 责任编辑  王云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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