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蒗:对实名检举控告优办理答复

发布时间:2025-02-07 09:01:59   来源:丽江市纪委监委

“经调查核实,您之前检举控告的问题属实,问题已经处理完毕,感谢你的监督和对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支持与信任。现给您发放现金奖励,请您签领。”近日,宁蒗县纪委监委根据《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实名检举控告办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给予1名实名检举控告人奖励。

“不好意思,刚接到电话喊我来领取实名奖励金的时候我以为是诈骗电话。后来彝族小伙子打电话给我解释了我才相信实名举报还能领到奖励金。非常感谢你们,我的诉求解决了,还得到了实名举报奖金,今后,我会一如既往支持县纪委监委的工作,积极参与监督。”该群众向信访室工作人员说道。

此前,该群众到县纪委监委信访室举报一名乡镇干部在向其介绍治理项目中索要了一万多元好处费,且项目尾款至今还没拿到。该县纪委监委领导高度重视,结合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立即受理并迅速开展调查核实工作,查清了被举报人存在的违纪问题,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没收违纪款,同时督促相关部门落实了该群众的诉求。

信访举报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服务群众的“连心桥”,也是政治生态“晴雨表”。近年来,该县纪委监委持续加强信访举报宣传力度,畅通来访、来信、来电、网络等举报渠道,鼓励实名检举控告,着力提升信访举报工作质效,对实名检举控告优先受理、优先办理、给予答复,并强化对实名检举控告人的信息保护机制,对工作泄密的严格追究,切实保障实名检举控告人的合法权益,打消群众担心实名举报而受到打击报复的顾虑。

据悉,奖励工作实施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共奖励实名检举控告3件3人,收缴违纪违法所得6万余元,同时对诬告陷害2件2人采取训诫处理,支持鼓励广大党员群众客观真实反映问题,倡导全社会自觉抵制诬告陷害歪风邪气。

“信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让群众满意,我们将在持续提升信访举报受理质效、细化信访举报受理流程、回应民声民意上再下功夫,深入开展领导接访下访工作,将信访工作触角延伸到基层一线、群众身边,让群众‘好发声’‘少跑腿’,切实维护好服务群众‘连心桥’,不断提升群众参与监督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打造良好的信访举报工作秩序和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金红琴 || 责任编辑 田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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