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医院原院长李宗禹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违规干预和插手医疗设备招标采购谋取利益;瑞丽市勐卯镇原党委委员、副书记徐永青拆分项目规避招标投标;陇川县陇把镇党委书记雷时幸实施乡镇建设工程未招先建……近期,德宏州纪委监委通报了3起招标投标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链条长、可插手环节多,是权力寻租和腐败问题易发高发领域。”德宏州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梳理近年来查处的招标投标领域违纪违法案例,其背后多与一些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便利进行利益输送有关。为此,必须紧盯“关键少数”,严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问题。
以发现问题作为突破口,德宏州纪委监委在全面起底问题线索,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广泛收集问题反映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驻州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以蹲点调研等方式进行嵌入式、跟踪式监督,重点围绕监管部门、招标单位、代理机构、投标企业、评标专家等可能形成利益同盟、抱团腐败的关键部门和岗位,围绕决策立项、招标投标、评标定标、标后履约等工程项目招投标的重点环节展开监督检查,严查设租寻租、暗箱操作问题。
德宏州各县市纪委监委也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工作举措。芒市纪委监委推动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搭建沟通桥梁,举办“主动接受监督,推进阳光交易”的公共资源交易“开放日”活动,监督推动招标投标阳光运行;陇川县纪委监委充分运用“室组”协同联动和“专责+专业”监督方式,将监督探头延伸至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一线,重点对“标前、标中、标后”三个阶段进行监督,切实防范重点项目招投标领域廉政风险。
为进一步防止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德宏州还出台《德宏州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记录、报告和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招标人及相关单位工作人员作为记录报告责任人,对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行为,全面、如实记录,及时向同级纪检监察机关报告,故意不记录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的,视情况予以处理。
针对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行为,德宏州纪委监委强力推动案件查办,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对典型问题或典型案件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坚决斩断招标投标领域“围猎”与甘于被“围猎”的利益链。(杨正涛 || 责任编辑 田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