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一直按照我们乡镇自己的模式办案,很少和其他乡镇交流,也没有认真对照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审视过我们的案件,在这两次的案件交叉评审过程中我们收获良多。”参加县纪委监委开展的案件质量评查后,景谷县一乡镇纪检监察干部表示。
针对全县办案人员中年轻干部办案经验不足、执纪业务水平参差不齐等情况,今年以来,景谷县纪委监委以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为契机,由案件审理室牵头,将10个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编入案件质量评查组,通过“实案演练”,对各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纪委办理的案件,全流程进行案件评查,推动基层审查调查能力不断提高。
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犹如一把精准的尺子,衡量着案件的是非曲直。在具体工作中,县纪委监委发挥制度规范标尺作用,从适应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规范办案工作流程、统一办案文书格式、加强内部管理四个方面持续发力,定制度、定标准、定规范。下发《乡(镇)纪检监察室案件查办常用文书格式》《文书模板讲解》等工具书,涵盖各种类型的案件和处理方式,为办理案件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标准和依据,为一次办好案制定上下一致、系统完善的工作规范。
“未严格遵守查办案件工作相关规定,案件程序存在逻辑错误。”“立案呈批表中关键内容表述与立案报告中表述不一致。”“文书格式不规范。”……
自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开展以来,评查组严格实行“一案一表”评分模式,根据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规手续完备、管理规范、执行到位5类17个方面进行打分,当日形成问题清单,现场反馈,让办案部门“红脸出汗”的同时,对照差距补齐短板。目前,共发出案件质量评查情况问题清单21份。
案件审理室在日常案件审理过程中,对案件办理流程、证据收集、法律条规引用、文书签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全过程分析梳理、全方位查漏促改,并制发形式审核意见,在“挑刺找茬”中增强办案人员的程序意识和办案能力。
在对案件严格审核把关的同时,案件审理室也注重做好对受处分人员的纪法教育,着力把处分决定“一张纸”变成警示教育“一堂课”。案件查办结束后,案件审理室会同案件承办部门在对相关违纪违法问题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审理发现的问题,助力承办部门形成监察建议,对查处的职务犯罪案件,在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时由案件审理部门视情况组织相关涉案单位党员干部参加旁听庭审,以典型真实案例现场授课。
“我们将继续用好定期‘体检+下处方’,不断优化检查手段,减少各办案部门的程序性错误,不断提高案件质量,推动案件质量持续上台阶。”景谷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健全机制、完善举措,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推动提升全县纪检监察系统执纪执法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袁佳潞 || 责任编辑 吴刘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