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县两级“同题共答” 切实提高案件质量水平

发布时间:2024-10-10 09:04:36   来源:昭通市纪委监委

“该案定性不准,违反廉洁纪律的行为应当定性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此行为不宜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宜引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日前,昭通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对昭阳区、鲁甸县、巧家县开展了今年第三季度片区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在评查情况通报及复盘会上一一指出评查发现的问题。

为全力推进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案件办理高质量发展,持续构筑“铁案工程”,今年以来,昭通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采取“自查+评查”“交叉评查”等多种措施融合的方式,分三个批次对全市11个县(市、区)完成了全覆盖案件质量评查,并在评查完毕后及时召开评查情况通报和复盘会议,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反馈和分析。同时,加强业务指导,有效地推动了各县(市、区)案件质量、办案能力“双提升”,不断提高全市纪检监察工作质效。

为了高质高效地完成评查工作,该市纪委监委于年初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工作实际,制定了本年度《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方案》,明确了五个大方面、19个小方面的评查标准和细则,抽取市县两级专业人才组成评查小组。在评查前做好工作培训,明确标准和要求,为评查工作的顺利完成做好充足的准备。在评查中,评查组坚持问题导向,严格按照评查标准,对各县(市、区)已办结案件进行全方位、深层次的评查,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不遗漏任何一个问题,对发现的问题逐一登记、逐一拍照、建立问题台账。

发现问题,更要解决问题。评查完毕,评查组采取“以案代训”的方式,组织召开复盘会议,抽取重点领域、疑难复杂、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件,具体围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条规适用是否正确、程序是否规范、执行是否到位、归档是否完整等方面,从案件存在的问题中“点”得失、“点”短板、“点”经验,当众“揭短亮丑”“戳痛处”,以“图片+文字描述”的形式直观、精准地指出问题所在,帮助查找问题根源,提出针对性的整改措施。

以评促改,深化运用评查结果,助推案件质量不断提升。评查结束后,评查组将评查结果以问题清单的形式及时反馈给各县(市、区),督促其针对存在问题举一反三、切实整改,对评查发现的共性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制定完善相应的制度和规范,从源头上预防问题的发生,如通过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卷宗装订的工作提示》《案件审理流程及文书规范》等文件,加强对各县(市、区)办案人员的指导,进一步规范办案要求。

通过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开展,有效促进了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案件办理提质增效,执纪执法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不断增强。“我市案件总体质量呈逐步提高的态势,每年评查发现的案件质量问题在逐步减少。”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道。(庞红 李清锋 铁媛 || 责任编辑  王文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