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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责任 强督促 大理州聚力书写清廉建设答卷

发布时间:2024-07-19 16:49:09   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大理州纪委监委

今年以来,大理白族自治州委按照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的相关要求,坚决扛牢扛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积极探索实践方法路径,推动清廉建设从“当下”向“长远”转变,从“相对零散”向“更加系统”转变,清廉建设在纵深推进中全面成势。

今年一季度,州委主要领导主持召开纵深推进清廉大理建设暨全州正风肃纪警示大会,对清廉建设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在此基础上,州纪委监委组织召开清廉大理建设工作调度会,对纵深推进清廉大理建设工作进行再动员、再强调、再督促。州纪委常委会和工作月例会常态化分析研究清廉大理建设工作,清廉大理建设工作专班细化落实“周分析、月调度、季检查、半年督、年总结”监督推进机制,“十大行动”各专班适时召开调度会,督进度、校偏差。

为进一步压实各方责任,州委印发《纵深推进清廉大理建设责任清单》,制定州委书记、州委州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清廉大理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州纪委监委、州级牵头部门、县(市)党委等七个层面共37条责任清单,进一步明晰清廉大理建设任务体系和责任链条。将清廉大理建设列为2024年巡察监督重点之一,在刚刚结束的九届州委第八轮巡察中,对发现的州级部门在清廉大理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汇总分析,并形成专题报告报州委交由工作专班督促整改。

为保障“十大行动”有序有效推进,州纪委监委制定清廉大理建设督导工作方案,由州纪委常委班子成员带队到一线对各县(市)70个单位开展调研督导,发现问题81个,提出意见建议106条;工作专班办公室梳理分析并印发督导工作情况通报,点名道姓通报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各县(市)纪委监委跟踪整改销号。

为充分激发清廉建设合力,州委调整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指标体系,在往年基础上增加“落实清廉大理建设主体责任”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把落实“十大行动”主要建设内容细化分解到责任制中量化考核,实现清廉建设与责任制考核内容同部署同推进。同时把清廉建设工作落实情况作为党建考核、州委巡察、党委政府督查、纪委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衡量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以及评判一个地方、部门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成效的重要参考,作为评定年度考核等次的重要依据。

“清廉大理建设是全州各级各部门共同的责任,大家要压紧压实各自分管领域责任,保障清廉大理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近日,在州委常委会专题听取州纪委监委关于清廉大理建设工作上半年工作情况汇报时,州委主要领导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工作要求。

“我们将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进一步压实责任,强化督促,有效调度,众创共建,为清廉大理建设迭代升级、全面成势、纵深拓展注入新动能,持续打造清廉云南建设‘大理样本’,答好‘大理考卷’。”州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邹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