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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作贯通 合力破题 保山市打造纪检财会监督体系范例

发布时间:2024-07-17 17:45:47   来源:云南法制报纪检监察周刊

近年来,随着国家财政管理的日益严格和规范化,财会监督体系的重要性愈发凸显。为了保障财政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保山市不断完善财会监督体系,将监督制约的理念和要求贯穿于制度设计和执行的每一个环节中。

特别是推进清廉云南建设以来,保山市纪检监察机关不断深化“纪巡财审”联动,推动监督成果共享共用,通过强化全流程、全要素、全方位的管控,完善财会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之间、监督主体之间、上下级之间联动监督,紧盯关键环节,确保财政资金的合规使用,防止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为清廉云南建设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注入“保山元素”。

保山市纪检监察机关与财政部门紧密合作,针对省、市“清源行动”工作清单中指出的关键整治内容,采取“四步走”的工作模式——制定详尽方案、系统梳理与查找问题、认真整改并逐项销号、建立维护长效机制,全力推进专项资金监管和整治工作。图为工作专班到腾冲市政务服务中心对政府采购“清源”促营商环境优化进行监督检查。通讯员 段玉环 摄

突出融合

推动完善财会监督体系

“严控节会等活动经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提高财政资金安全高效使用,保山市纪检监察机关发挥“前哨”“触角”作用,建立健全从资金分配、拨付到使用等重点环节一个不落的全过程监督,构建市县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督体系。

不管在机关还是基层,总能见到纪检监察干部走村入户,对民生重点领域资金使用进行走访,面对面倾听村民诉求,主动查找问题线索。

这是保山市为适应新时代对监督质效的新要求新期待,全力推进清廉云南建设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为抓手,在“小切口”具体措施上精准发力,会同财会监督增强组织领导力、提升专业能力和优化机制、融合协作,推动财会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贯通协同、互鉴互促,监督合力和质效进一步显现。

“坚持科学、有效的组织,是监督质效提升的前提和基础。”保山市纪委监委精准施策,制发财经纪律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聚焦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资金管理、政府采购和资产管理等关键环节开展监督,切实把好财政资金使用关口,推进财务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为此,保山市财政局把“清源行动”与财会监督专项行动结合起来,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推动全市845个预算单位制定落实“过紧日子”方案,对标对表按季评估,让习惯过紧日子蔚然成风。

不仅如此,该市建立财会监督联席会议制度,由分管财政的市政府领导任总召集人,注重加强与巡察、审计、人大、市政府督查室等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集成各类监督资源,不断健全财会监督体系,严控资金使用及审批流程,夯实财务内控执行力度,真正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监控,从而实现每一项重点任务“能落地、有人干、见实效”。

在保山市财政局2024年“清源行动”重点任务措施清单上,明确虚假编制预算骗取、套取财政资金问题、滥用职权违规拆借财政资金等6个方面列为重点监管。明确从严从紧编制预算、硬化预算执行约束、压实预算主体责任、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加强专项资金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完善财会监督体系、深化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建立健全内控内审机制9项具体工作措施,统筹推进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

结合实际,该市还在省级八大重点领域专项整治的基础上,增加制定了预算监控、项目绩效管理和内控内审三个专项整治行动,紧盯其中的堵点、难点和风险点,扎实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市财政局从更高层次贯彻落实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保山市纪检监察机关按照“统筹整合、点面结合、突出重点、强化监督”的思路,围绕清单建立“周分析——月调度——季检查——半年督——年总结”工作推进机制,结合巡视巡察、审计监督等发现问题,与落实财经纪律执行、财务会计行为等三项重点任务,分阶段明确重点任务、主要目标和具体措施,加大对财政资金的监管力度,有效降低或防范化解风险隐患。

突出闭环

提升财政资金管控质效

该市将一体推进“三不腐”融入具体行动当中,抓实监督检查“后半篇文章”。

保山市打破传统的预算编制理念,从严从紧编制预算,将零基预算与绩效管理、项目库建设、预算执行、财经纪律、审计整改有机结合,在工作力量上统合统筹,捏紧拳头打“组合拳”,形成强大的融合延伸组合优势,从源头上为防治腐败提供坚强保障。

该市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坚持“以收定支”原则,量入为出,尽力而为,优先保障“三保”支出和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等,坚持事前绩效评估。将绩效目标设置和事前绩效评估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依据,完善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制。

其中,2024年市本级共开展217个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实现申报2024年预算单位事前绩效评估全覆盖。

“融合协作,相互整合。”保山市加强对内控内审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往来款项是否及时清理、收入是否全额入账、专项资金是否按要求按规定建账、惠农资金、民生工程资金是否按要求进行拨付等方面内容进行内部审计,有效防控财政管理风险、业务风险和廉政风险,进一步规范财政部门资金管理行为。

仅在2023年,全市建立完善预算、绩效、资产、政府采购等82项制度。通过开展财政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部门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重点专项资金审计和政府债务审计等方面的审计监督检查和跟踪整改落实,进一步规范单位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去年来,保山通过线上预警与人工核查相结合的方式,构建财政资金运行“安全屏障”,全市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动态监控系统内设事前控制规则612条,事后控制规则84条。

例如,施甸县将各单位执行财经纪律情况纳入巡察监督重点,紧盯财务收支、物资采购、集体资产资源等方面的情况开展巡察监督。通过运用“巡、财、审”联合蹲点调研、专项监督检查,实现监督效能“1+1>2”的叠加效应,实现各类监督同向发力、同题共答、同频共振,推动被巡察党组织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纠治“四风”等要求落实到位。

“建章立制固实效,推动贯通协同全链条管理。”在持续推进“三不腐”融入具体的行动中,保山市先后出台5项规范性文件,建立与预算管理、绩效管理、债务管理、“三公”经费、政府采购管理等相关的长效机制,强化常态化监督管理,实现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保山市财政局按照覆盖面不低于40%比例要求,会同纪委监委和审计相关人员组成联合复查组,对全市财政资金监管重点复查,发现28个问题。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梳理形成问题清单,列明查处依据,明确整改要求和跟踪问效,督促单位按问题清单抓实整改,不断筑牢财政资金“安全堤坝”。

突出关键

化解财会监督潜在风险

该市突出关键少数,对关键岗位人员进行监督和管理。

保山市财政局加强全市财会监督队伍建设,对基层财政干部业务素质进行全面培训。同时,在协同工作中与纪检监察干部取长补短、各展所长,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有力提升财会监督工作业务支撑效能。

“围绕基层财政新进人员较多、财政专业基础较为薄弱等特点,对培训课程、培训方式等进行设计与安排。”保山市一位分管领导表示,对财会人员从政治能力提升、廉洁纪律教育、基础理论夯实、专业技能提升等方面进行全面培训。

突出关键业务,建立严格的审批和监督机制。保山市针对电子交易平台监管,将政府采购事后监管转变为事中监督,依托电子化、大数据手段,重塑采购流程、监控交易行为。全面实行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除涉密采购和紧急采购以外的政府采购项目外,原则上全部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开展采购交易,不再进行线下交易。

这样有效地将采购人、供应商和评审专家从地域上实施隔离,预防围标串标、泄露投标信息、评标主观等违规舞弊行为。同时,对开评标全程视频在线监控和完整记载,实现全过程留痕,提升监管效能。

“优化机制,提高监督的牵引力。”为了更好地明确监督目标、把握监督标准,保山市定期组织监督情况、案例分析交流会,实时掌握信息、发现问题、掌握全貌、及时介入,形成纪检监察与财政部门重要情况通报、线索联合排查、联合监督执纪的工作格局,使纪检监察与财会监督同向发力、协作互动。

这不仅能掌握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工作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长效机制建立情况进行沟通、研判,找准问题、提出解决措施,还能及时补救存在的体制障碍、机制缺陷和制度漏洞,确保财政运行持续有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突出关键环节,不断强化风险点管控措施,确保资金安全。该市在扎实开展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中,加强对财政转移支付和部门预算资金重点项目的监控监督力度,以项目为切入点和着力点,通过线上预警与人工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建立财政资金全过程监督,实现操作规范、预警高效、反馈迅速、纠偏及时、约束有力的预算执行监督机制。

同时,引导预算单位不断强化预算执行主体责任,督促单位合理合法使用财政资金。强化违规问题整改落实,对预算执行监控过程中发现的暂未形成支出的问题,通过系统操作阻止和监控拦截禁止支付的手段进行事前纠偏。

据介绍,2023年,保山市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动态监控系统内设事前控制规则612条,事后控制规则84条。全市预算执行监督预警信息量1011条,处理量1011条,处理率100%。

强化财会监督的根基是实现把权力关进笼子里、防范廉政风险的关键所在。保山市在推动个性问题整改基础上,通过创新财会监督制度,对联动监督中发现的系统性、典型性问题,形成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堵塞廉政风险漏洞的长效机制,增强监督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推动纪检监察监督与财会监督有机贯通、同向发力,为纪检财会监督体系提供范例,向全省提出专项治理建议,为重大决策提供参考。(汪波 丁红萍 杨艳 张珍珍 杨毅仁 张春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