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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向奔赴”!楚雄州架起监督与被监督的“连心桥”

发布时间:2024-04-28 16:48:20   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楚雄州纪委监委

“此前,县纪委监委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我没有履职到位,给群众造成了损失。受到处分之后,我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对照党章认真反省了自己,在工作和学习上对自己要求更加严格,工作上取得了新的成绩。今年我被组织进一步提拔使用,在新的岗位上,我将主动接受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时刻自警自省,切实履行好自己的岗位职责。”近日,楚雄彝族自治州武定县对近两年来部分受处分和被问责干部开展政治关爱式谈话,一名曾经被处分的干部深有感触地说道。

今年以来,楚雄州纪检监察机关把从严监督管理和鼓励干部担当作为有机融合起来,以监督倒逼党员干部不断提升履职能力,严格恪守廉洁自律底线。同时,不断提升党员干部主动接受监督的自觉性,积极鼓励和支持干事创业主动跨前一步,更好地发挥“政治4S店”作用,架起监督与被监督的“连心桥”,实现监督与主动接受监督的“双向奔赴”。

为增强监督与被监督“双向奔赴”的治理成效,楚雄州认真细化落实“三个区分开来”,为干事创业划定底线。一方面,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探索出台《楚雄州纪检监察机关与公安机关查处诬告陷害诽谤公职人员行为协作配合工作机制》,明确法规制度依据、诬告陷害诽谤界定、协作配合工作事项、部门职能职责等内容,纪检监察机关与公安机关联动协作,对诬告陷害行为进行精准打击,释放严惩诬告陷害的强烈信号。另一方面,宽容干部在改革创新中的失误错误,充分发挥容错机制的导向作用,让担当有为者放下包袱,重振信心,督促相关单位将影响期满后的受处分人员纳入选拔任用范围,促进干部在被监督过程中不断成长。

与此同时,该州把各级党组织“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履职尽责情况作为监督重点,进一步健全完善“2+1+1”监督执纪监察联动、“室组地”联动、“组组”协同等监督制度措施,强化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和“一把手”政治画像的成果运用,监督推动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履行好管党治党责任,精准有效运用“四种形态”,全覆盖对县(市)党委、政府及州级单位“一把手”开展提醒谈话,并组织州级单位党组织“一把手”在州委常委会扩大会议上述责述廉,扣紧责任链条,对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的坚决查处,对不抓不管、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

此外,该州坚持纠树并举、风腐同查同治,深入推进以“小”见严纠“四风”“固堤行动”,连续3年在春节假期对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赌博等问题通报曝光,扎实开展节日期间纪律作风监督检查,节点监督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290个,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8件54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5批11起。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增强监督实效,让广大党员干部正确对待监督,主动接受监督,习惯于在监督中工作和生活,不断增强监督与被监督‘双向奔赴’的治理成效。”楚雄州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徐燕梅 叶向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