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省纪委四次全会报告指出,必须运用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提高腐败治理效能。放眼云南政治生态“全景图”,既“从一案看一域”,也“从一域看一案”,系统集成地做好查办案件、整改问题、深化改革、促进治理、推动发展的“通篇文章”,释放反腐政治红利,持续巩固发展反腐惠民互促共进“云南现象”。
腐败是危害党的生命力和战斗力的最大毒瘤,旗帜鲜明反对腐败、坚定不移惩治腐败,是我们党一贯坚持的政治立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反腐败提升到“最彻底的自我革命”的战略高度,以“得罪千百人、不负十四亿”的强烈使命担当和“虽千万人、吾往矣”的大无畏气概,开展史无前例的反腐败斗争,着力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推动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对新征程上反腐败工作作出全面部署,明确提出要加强党对反腐败斗争的集中统一领导,要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要深化改革阻断腐败滋生蔓延,要进一步健全反腐败法规制度,要加大对行贿行为惩治力度,要持之以恒净化政治生态,要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这七个方面的重要部署,坚持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运用全面的、联系的、发展的观点,着眼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提高反腐治理效能。七个方面互相联系、相互作用,是完整统一的整体。不仅是新时代反腐败斗争实践经验的深刻总结,而且是治国理政在反腐败斗争中的充分体现,是指导新征程上反腐败斗争的根本遵循,必须深刻理解、准确把握、全面落实。
腐败是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有着历史、文化、经济、社会、制度、生态等多方面的土壤和条件,反腐败斗争是一场总体战、攻坚战、持久战,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是一项艰巨的系统工程。这就要求我们,要树立系统思维,善于从政治生态的“全景图”中来分析腐败产生的土壤和条件,又要做到“从一案看一域”,也“从一域看一案”。坚持个案查处和系统惩治有机结合,紧盯重点问题、重点领域、重点对象,集中优势力量打歼灭战,坚决清理风险隐患大的行业性、系统性、地域性腐败,把查办案件与推动改革、完善治理、促进发展有机结合起来,系统施治、标本兼治。
反腐败斗争已经进入深水区,绝对不能回头、不能松懈、不能慈悲。新征程反腐败斗争,必须在铲除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上持续发力、纵深推进。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涉及多个方面,必须持续发力、纵深推进,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同时发力、同向发力、综合发力,坚持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深化标本兼治,不断拓展反腐败斗争深度广度,对症下药、精准施治、多措并举,让反复发作的老问题逐渐减少,让新出现的问题难以蔓延,推动防范和治理腐败问题常态化、长效化。
运用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提高腐败治理效能,要进一步在“五个强化”上着力。坚持态度不变、力度不减、重心不偏,把严惩政商勾连的腐败作为攻坚战重中之重,坚决防止利益集团、权势团体向政治领域渗透,强化反腐败高压态势,纵深推进“不敢腐”。常态化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做到既善于发现问题又善于推动解决问题。加强类案分析,提出有针对性、有说服力的整改意见,督促协同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治理,强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纵深推进“不能腐”。要强化正反两方面教育,纵深推进“不想腐”。把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融入党的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充分挖掘优秀传统廉洁文化丰富内容,积极宣传廉洁理念、廉洁典型,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创新警示教育方式,深刻剖析典型案例,建立健全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机制,推动形成廉荣贪耻的社会氛围。
受贿与行贿一体两面,是一根藤上两个“毒瓜”。随着反腐败工作不断向纵深推进,以及国家监察体制深化改革,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扎实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形成对行贿行为的强大震慑。要强化受贿行贿一起查,纵深推进铲除“围猎”这个政治生态污染源。尤其是多次行贿、巨额行贿的行贿人,往往将行贿作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主要手段,对政治生态、法治环境、营商环境和市场规则等破坏较大,如不予以严肃查处,就会让行贿成为常态,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效应,必须进行重点打击。严惩行贿行为,还要坚决查处那些老是拉干部下水、危害一方的行贿人,完善对重点行贿人的联合惩戒机制,通报典型案例以正视听。严查利益链条,加大对行贿所获不正当利益的追缴和纠正力度,加大对政商“旋转门”、“逃逸式辞职”治理力度,严惩政治骗子,强化对行贿、介绍行贿、洗钱等腐败关联犯罪的全链条惩治。
“纪委监委作为专责机关,要更加主动担起责任,有力有效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整合反腐败全链条力量。”要强化完善反腐败工具箱,纵深推进反腐败能力建设。坚定扛起反腐败职责,有力有效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加大对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的甄别和查处力度。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涵养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处于持续提升期、深度塑造期,反腐败斗争进入深水区、攻坚区,治标威慑力一刻不能松,治本实效性更要可持续。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要增强使命意识、责任担当,把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和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贯通起来,找准方位、谋划工作,提升从政治高地、纪法高地、舆论高地、道义高地激浊扬清的政治势能、治理效能。
当前,要结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系统集成地做好查办案件、整改问题、深化改革、促进治理、推动发展的“通篇文章”,持之以恒净化政治生态,释放反腐政治红利,确保干事创业的发展生态更有活力,持续巩固发展反腐惠民互促共进“云南现象”。(纪轩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