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召开,学习贯彻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精神,审议《关于贯彻〈《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划(2023—2027年)》分工方案〉的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部署我省反腐败协调工作。会议在新一年之初召开,彰显了省委、省纪委省监委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释放了反腐败斗争一刻不能停的强烈信号。
近年来,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充分发挥协调机制作用,各成员单位全面把握职责定位,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凝聚反腐败合力,推动我省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持续巩固发展。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必须始终以最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反腐败,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松劲歇脚、疲劳厌战的情绪,防止毕其功于一役的思想,始终保持零容忍震慑不变、高压惩治力量常在。
把严的基调长期坚持下去,要准确把握云南反腐败斗争的阶段性特征。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工作部署,云南始终坚持严的基调不动摇,抓源治本、靶向施治,毫不放松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也要清醒认识到,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尚未彻底铲除,新型腐败、隐性腐败花样翻新,遏制增量、清除存量任务依然艰巨,必须要有打好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的准备。我们要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委的判断和要求上来,准确把握党中央反腐败工作新要求,深刻认识腐败问题的政治危害,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更好发挥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始终以最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反腐败。
纵深推进反腐败斗争,要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推进、持续发力。要持续盯住“七个有之”问题,坚决清除政治上蜕化变质、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的“两面人”,坚决纠治“低级红”“高级黑”,坚决铲除拉帮结派、结党营私政治团伙。严查重点问题,坚决查处政治问题与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紧盯重点对象,严肃查处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影响力谋私贪腐等问题。突出重点领域,坚决清理风险隐患大的行业性、系统性、地域性腐败。推动反腐败向基层延伸,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做好反腐败斗争协调工作,要同责共担,将政治责任扛在肩上。全省各级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增强主责意识、协作意识、问题意识,有效整合办案资源、综合运用调查手段,着力实现线索移送“资源共享”、协同办案“力量共通”、系统治理“成果共用”,推动形成全省反腐败工作“一盘棋”。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要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推动各部门各地区自觉把反腐败各项要求落实到职能职责、工作程序中,使各项措施在政策取向上相互配合、在实施过程中相互促进、在工作成效上相得益彰,不断形成惩治腐败强大合力。
巩固不易,深化惟艰。全省上下要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努力构建云南风清气正政治生态,为实现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开创云南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提供坚强保障。(云南日报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