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云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党组关于十一届省委第五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07-16 17:08:41   来源:省委巡视办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3年7月19日至9月10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对中共云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党组(以下简称党组)开展了常规巡视。2023年10月23日,省委巡视组向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提升政治站位,以坚决的态度抓好整改。充分认识巡视反馈意见的严肃性和整改落实的紧迫性,切实把巡视整改作为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从严治党、推动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的重要契机。成立由党组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切实扛起主体责任,全程紧盯、全程督导、步步发力,切实把巡视整改作为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二)强化责任担当,以过硬的措施推进整改。党组严格对照巡视反馈意见,召开2次党组会议研究讨论整改方案、审议整改进展情况报告,细化分解56条整改措施,建立“台账式管理”和“销号制落实”制度。党组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牵头认领重点问题,党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一岗双责”,严格对照措施清单推进整改工作。党组领导班子召开省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紧扣巡视反馈问题,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强化了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三)注重标本兼治,以严格的要求深化整改。党组将“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起来,针对短期可以解决的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针对长期性、关键性、根本性的问题,举一反三、系统推进,推动整改工作层层递进、步步深入。坚持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共召开4次巡视整改工作推进会,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切实把落实整改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实际行动。

二、巡视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融会贯通、学以致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方面整改进展情况

1.加强党的创新理论的学习运用。一是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始终把学习摆在第一位,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组会议等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研究省残联贯彻落实意见。二是学以致用促发展。省残联与北京爱尔公益基金会进一步达成共识,合作开展“一带一路”康复项目。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增加经费投入,导入社会资源,上下发力推进,截至目前,全省已建成残疾人体育健身示范点206个,超额完成中残联“十三五”期间下达的建设任务。三是主动作为扩影响。完成“2024年巴黎残奥会坐式排球资格赛暨洲际锦标赛”四方协议的签订,成功举办大理2024巴黎残奥会坐式排球资格赛。圆满完成第八届中国残疾人冰雪运动季冰雪嘉年华暨“西南·东盟”残健融合游泳项目推广活动,促进与东盟各国的交融、交往和民心相通,东盟各国在滇留学生积极参与,加深相互了解,增进友谊,取得了较好社会反响。

2.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对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的管理,明确由1名党组成员、副理事长分管联系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指导基金会修订《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章程》《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财务管理办法》《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项目管理办法》《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车辆管理办法》等9项制度。

(二)关于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方面整改进展情况

1.主动争取惠民政策。联合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牵头召集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等10个部门相关负责同志召开省政府残工委办公室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工作推进会,进一步加强残保金征收使用管理。召集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统计局、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等部门,召开省委巡视整改工作会议,专门研究民生保障问题。

2.发挥服务职能,强化桥梁纽带作用。一是加强与残工委成员单位的紧密联系,完成征求调整残工委职能职责和构成人员意见。二是修订《云南省残疾人联合会专门协会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云南省残联理事会与专门协会联系工作暂行制度》《云南省残联专门协会会议规则(试行)》等制度规定,着力推进各专门协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明确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参与协会工作的相关事宜。三是出台《云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进一步提升残疾人证办理便利化的实施意见》,在全省推动残疾人证“网上办”全覆盖工作,截至2023年11月,实现全省16个州(市)129个县(市、区)残疾人证“网上办”全覆盖,提升了残疾人证办理便利化服务能力。通过“全国残联信息化服务平台”统计核查,及时清理注销(康复、死亡)、迁出(户口迁移)残疾人证5.8万人,残疾人证核发管理便民化取得明显成效。

(三)关于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方面整改进展情况

1.加强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管理。党组主要负责人定期开展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谈话,召开党支部书记述责述廉大会,听取下级“一把手”的述责述廉,组织民主评议。召开省残联警示教育大会,相关人员在大会上作出深刻检查,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党员干部。

2.切实提高监督执纪能力。一是驻省民政厅纪检监察组深入开展纪检监察干部教育整顿,建立健全学习制度,开展集中学习研讨,定期检查学习情况,确保学习效果;按照自我检视问题对照清单要求,开展自检自查,逐条逐项进行整改落实、挂牌销号;深入查找管理漏洞、制度空隙、监督缺位等薄弱环节和廉政风险点,制定出台10项制度,把监督执纪执法权关进制度“笼子”,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争做政治坚定、绝对忠诚、作风顽强、素质过硬、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云南纪检监察铁军。二是深入开展业务培训。及时组织干部参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组织的关于信访举报、审查调查、党风政风监督、案件审理等核心业务培训,组织全员参加省纪委监委“辨析式”业务知识“每月一测”,提升纪检监察干部核心业务能力素质。

(四)关于切实加强政府采购活动中的权力运行监督方面整改进展情况

1.加强学习教育。开展政府采购合同法律知识培训,聘请律师对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和执行中的法律知识进行授课。开展强化预算约束、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政府采购一体化系统操作等业务培训。机关纪委对政府采购中的廉政风险进行教育提醒。

2.开展自查自纠。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开展合同执行情况自查自纠。

3.加强检查考核。督促各直属事业单位修订“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结合年终检查考核,抽查各直属事业单位合同执行及“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落实情况。

4.健全制度机制。制定《省残联合同管理办法》《省残联预算管理办法》《省残联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切实规范政府采购活动。

(五)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整改进展情况

1.督促立行立改。就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进行了整改,责令相关责任人作出深刻检查,驻省民政厅纪检监察组对其进行了约谈。

2.强化监督检查。深入开展清廉机关建设,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并结合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开展重点检查。

3.开展内部审计。对直属事业单位开展内部审计,并出具2020—2022年财务收支审计报告,审计指出机关及各直属事业单位存在问题已进行认真整改。

(六)关于从严从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管理监督方面整改进展情况

修订《云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切实加强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

(七)关于上轮巡视反馈意见方面整改进展情况

省残联成立由党组成员任组长的5个督导工作组,对州市未建成的康复中心、托养中心项目实施情况开展现场调研督导,逐项查找存在问题和原因,并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建议,截至目前,7个项目已经建设完工,2个康复中心和1个托养中心在建。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抓好反馈问题整改。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持续巩固好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基本完成整改的问题和未完成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集中攻坚、重点督办,确保按时限整改到位。适时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组织开展后评估,逐一对账销号,确保巡视反馈问题真改、实改,改彻底、改到位。

(二)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不断强化政治机关建设,发挥好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完善“三重一大”决策监督机制,严格执行各项监督制度,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三)持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把从严管理贯彻落实到干部队伍建设全过程,坚持正确用人导向,突出政治标准,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标准和条件选人用人。加大干部交流力度,推动轮岗交流机制化常态化长效化,注重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畅通人才引进、培养、流动、激励等渠道。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若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71-65732360-5121,通讯地址:昆明市盘龙区白云路548号丹彤大厦省残联512室,电子邮箱:ynscljgjw@163.com。

中共云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党组

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