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云南省红十字会党组关于十一届省委第五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07-16 17:02:30   来源:省委巡视办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3年7月20日至9月10日,省委第七巡视组对中共云南省红十字会党组(以下简称党组)开展了常规巡视。2023年10月30日,省委巡视组向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巡视整改自觉。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的重要指示精神及党规党纪有关规定要求和省委书记王宁在主持省委常委会会议听取巡视综合情况汇报时的讲话要求,对反馈意见进行分析研究,深刻反思巡视反馈问题的根源,增强党组班子成员抓好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扛稳扛实整改责任,认真组织巡视整改。把巡视整改作为推进高质量发展、全面从严治党、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履职尽责能力的具体举措,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成立由党组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8次党组会议、3次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研究巡视整改工作;党组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扎实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落实。

(三)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凝聚巡视整改合力。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班子成员对照巡视反馈意见和专项检查反馈指出问题全面梳理,深入查摆14个方面的问题,制定了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的责任清单、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实行清单台账销号管理,对整改事项完成一项销号一项,确保问题整改不漏项。

(四)强化工作督查调度,严肃推动巡视整改。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和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加强对巡视整改的调度,研究解决整改落实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重点难点事项的整改,加强对巡视整改工作的过程管控和进度管控。主动接受省纪委监委实地监督,支持配合驻省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对巡视整改的日常监督,推动巡视整改抓紧抓实,抓出成效。成立由党组成员、专职副监事长为组长的整改督查组,整合机关纪委、监事会秘书处监督力量,加强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的督查。

二、巡视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紧抓思想政治引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方面整改进展情况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制定印发《云南省红十字会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计划》,组织党组班子成员开展新一轮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4人次。出台《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奋力开创云南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的意见》及11个配套方案,提出具体推进措施。

2.强化对“三个定位”的服务意识。党组再次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印发2024年贯彻落实分工方案,强化把“三个定位”融入到“三救三献”核心业务。制定《全省红十字会系统对外交流合作工作的指导意见》;组织召开边境州(市)、县(市)红十字会对外交流工作座谈会,指导5个州(市)、县建立与周边国家常态化沟通联络机制;与省对外友协联合主办2023年中老边民大联欢系列活动;支持临沧市建设全省红会系统对外合作交流示范引领区和实践示范点。

3.加强统战与民族工作。党组专题研究统战与民族工作,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统战与民族工作的措施》《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手册》《联系服务理事管理办法》,督促理事发挥作用、履职尽责,不断拓展人道主义工作覆盖面。结合实施红十字“博爱家园”项目、“五进”项目、应急救护培训、志愿服务等工作,积极引导红十字会会员、志愿者以及所联系群众听党话、跟党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二)关于提升风险防控意识,加强“红透指数”建设方面整改进展情况

1.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制定《加强全省红十字救援队伍能力建设的措施》,充实大众卫生、供水、赈济3支救援队力量,全省红十字会系统建立救援队19支。制定《救援装备使用维修维护管理办法(试行)》,对不适应应急救灾设备进行合理处置;配置制水和水质检测设备,将救援装备维修维护费纳入财政预算。修订省红十字会《救灾救助物资管理办法》,建立应急物资补库机制;委托第三方对储存年限过长的18项库存物资进行抽样检测,并进行分类处置。

2.推进公开透明。对全省县级红十字会“红透指数”评价情况进行通报,县级红十字会捐赠款物接收和使用情况实现了100%公开。制定省红十字会捐赠款物反馈工作流程和机制,对相关企业捐赠款物执行情况进行了反馈。

(三)关于建设清廉红会方面整改进展情况

1.切实扛牢主体责任。党组组织班子成员、机关和直属单位负责同志集中学习了2020年至今中央纪委、省纪委历次全会精神,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深入分析省红十字会党风廉政建设形势,自检自查存在的问题,剖析根源,坚决纠治“红十字会是清水衙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任务不重”的错误认识,消除党员干部盲目乐观、松劲麻痹的错误思想,针对性提出了5项防控措施。聚焦“三救三献”等服务民生领域工作中的易发风险,分析排查党风廉政风险点,针对性制定防范化解措施,紧盯重点工作、重点岗位、重点对象强化监督执纪,持续释放严的鲜明信号。党组主要负责人扛实第一责任人责任,督促班子成员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

2.认真落实监督责任。无缝衔接驻省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组织架构和职权范围内的监督执纪执法工作流程,聚焦省红十字会“三救三献”主责业务采取“明厨小灶式”“一线点穴式”“嵌入式”等方式加大监督力度,发现并纠治问题5个。监督推动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红十字会系统接收医疗设备捐赠管理工作的通知》,规范接收捐赠行为。机关纪委严格落实“三转”要求,制定监督工作办法和工作规范,积极开展线索处置、监督检查等工作。

3.抓实廉洁风险排查。组织开展新一轮廉洁风险防控排查,实行风险管控对象“应纳尽纳”,对长期负责捐赠物资价格核定工作的干部进行了分工调整。修订《云南省红十字会机关规章制度汇编》,完善内控制度体系,规范工程项目实施。

(四)关于班子自身建设方面整改进展情况

1.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深刻领会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的重大意义。加强对党建和业务的全面领导,做到党建与业务同部署、同推进,修订党组议事决策规则、党组议事决策主要内容目录,将核心职能工作和业务工作全面纳入了党组研究和管理。

2.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提高民主决策能力效率,增进班子团结;党组会、执委会研究省红十字基金会成立方案、章程(草案)、人选配置建议和基金会议事规则等,有序推进成立基金会。

(五)关于作风建设方面整改进展情况

1.落实责任提高工作效能。党组印发机关部处室主要职责细化方案,完善干部考核、日常管理和评价制度,修订《云南省红十字会理事服务管理办法》。

2.加强厉行节约。对所有办公耗材采购实行三方询价,选取优秀服务商签订维修协议,严格控制维修费用支出。

3.严格按规定使用工会经费。选举产生直属单位新一届工会委员会,办理工会法人证和独立账户,规范工会财务管理。

(六)关于干部队伍建设方面整改进展情况

1.加强优秀年轻干部的选拔培养。制定省红十字会《关于加强年轻干部选拔培养工作的意见》,畅通年轻干部职务职级晋升通道,采取学习培训、下派驻村等形式,强化年轻干部实践锻炼。

2.有序推进空缺领导岗位选配。开展机关干部选拔任用和职级晋升工作,分期分批推进直属单位干部选拔任用,组织3个直属单位7名工作人员岗位竞聘工作。

(七)关于上轮巡视反馈意见方面整改进展情况

1.切实推动项目建设。党组主要负责人切实担负起推进备灾救灾仓库项目建设工作责任,就项目经费等事宜积极沟通省级有关部门和昆明市,成立项目推进工作专班,适时听取工作情况汇报,逐项推动解决项目建设存在问题。

2.认真落实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对上轮巡视移交问题线索、信访举报办理情况开展“回头看”,督导机关纪委对涉嫌违纪普通党员干部进行查处。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持续抓好未完成事项整改。在前期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持续用力做好未完成整改事项工作,切实把整改任务件件落到实处。

(三)有力推动完成整改事项的巩固深化。对完成整改但需长期坚持的事项,持之以恒抓坚持,把巡视整改转化为真抓实干的实际行动。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若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1-67192221;联系地址:昆明市国贸路309号政通大厦11楼1120室云南省红十字会;电子邮箱:shszhjw@163.com。

中共云南省红十字会党组

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