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作为新调整的‘一把手’,要落实好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逐项对照巡察反馈意见研究整改措施,按时报送巡察整改情况报告,确保整改落地见效。”近日,贡山县委巡察办对巡察整改期内党组书记调整的县农业农村局“一把手”发出《关于履行巡察整改政治责任的提醒函》,对持续推动巡察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确保整改任务落地见效。
今年年初,该县委巡察办梳理盘点巡察整改情况时,发现一些部门“一把手”的调整往往是影响巡察整改进度、成效的原因之一。为此,针对巡察整改期内调整“一把手”的被巡察党组织,县委巡察办向被巡察党组织新任“一把手”发出《关于履行巡察整改政治责任的提醒函》,旨在提醒新任“一把手”提高重视程度,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握稳巡察整改“接力棒”,持续推进常态化整改,确保前后两任“一把手”交接后巡察整改不断档,新官理旧账。
“收到提醒函后,我们对照巡察反馈问题制定39条具体措施,作为‘一把手’,我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加强组织推动,逐一推进问题整改。”该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主要负责人说道。
贡山县将督促巡察整改作为强化政治监督、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采取现场集中交办、集中约谈提醒“一把手”、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直接听取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报告等措施,督促被巡察党组织自觉担负起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并通过制发巡察建议书、共性问题移交相关职能部门、召开专题培训等方式,推动巡察成果运用。同时,紧盯巡察整改打折扣、不到位、措施不力等问题,该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在巡察整改期内实地监督检查整改情况,建立跟踪督查、销号督办、回访监督等机制,推动巡察整改见实效。
十三届贡山县委共开展九轮巡察,反馈问题793个,在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整改651个,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建立健全制度107项,挽回经济损失129.22万元。(段进妹 || 责任编辑 吴刘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