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管理,纠正换届选举、增补委员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确保党内选举工作规范有序,建议你单位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对管辖范围内的基层党组织加强监督指导……”日前,丘北县委巡察办针对巡察中发现的党支部换届选举、增补委员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向县委县直机关工委发出巡察建议书。
收到巡察建议书后,县委县直机关工委认真分析研判,制定《2024年度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对全县直属各党组织落实党内各项制度情况开展监督检查。通过“万名党员进党校”等对全县党务工作者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履职能力。同时,完善考核制度,将党支部换届纳入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内容。
“巡察建议书就是‘整改令’,督促我们正视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漏洞,认真加以整改完善,管好自己的‘责任田’,从源头上解决问题。”县委县直机关工委负责人深有感触地说道。
十四届县委以来,丘北县委巡察机构坚持“边巡察、边总结、边整改”的工作思路,对每轮巡察发现的问题逐个进行盘点,归纳梳理出行业、系统领域内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以及与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民生问题,开列问题清单,深入分析原因,厘清整改责任。通过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巡察建议,明确整改内容、要求和时限,督促相关单位进行“靶向治疗”,建章立制,堵塞漏洞,进一步强化巡察成果运用转化,推动巡察整改同向发力。
对巡察发现的行业典型性问题,因职能权限,被巡察党组织无力解决,且与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民生问题需要立行立改的,巡察机构向县级相关职能部门发放《巡察建议书》直接交办,督促“边巡边改”。对存在的隐性问题,需要提前预防的,县委巡察机构定期分析研究,梳理问题清单,向相关职能部门反馈,提出“未巡先改”建议,督促职能部门未雨绸缪,优化管理流程,主动打好“预防针”。对县域内普遍存在、易发多发,屡改屡犯、反复出现,以及需要综合施治、长期关注的共性突出问题,巡察机构以《巡察专报》的形式向县委报告,同时根据县委要求向涉及县级职能部门发放《巡察建议书》,由县级分管领导牵头,召集职能部门与被巡察单位就问题进行共同会商,找出问题的症结所在,“对症施治”精准制定整改方案,“靶向攻坚”对问题进行根治。
为防止巡察建议书“发而不改”,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机构等部门对建议书落实情况实行联合问效,祛除“顽疾病根”。在巡察建议办理期满时,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机构组成联合督导组,严格对照问题及意见,通过听取部门汇报、查看台账、实地走访、问卷调查等方式,逐条逐项进行核实,并现场进行反馈,确保巡察建议“落地有声”。
十四届丘北县委巡察以来,该县分别就村级财务管理、党组织建设等问题向职能部门发放巡察建议书8份,提出意见建议17条,督促市监、财政、保密等11个部门对巡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推动解决问题35个,完善制度7项。(李学平 || 责任编辑 田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