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第八巡视组对省财政厅党组开展清廉云南建设专项巡视工作动员会召开

发布时间:2024-04-03 16:39:42   来源:省委巡视办

按照省委统一部署,3月28日,省委第八巡视组对省财政厅党组开展清廉云南建设专项巡视工作动员会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委书记王宁关于巡视工作的讲话要求;通报了干扰对抗巡视的典型问题;省委巡视组组长杨大庆作动员讲话,对扎实开展巡视工作提出要求;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王椿元主持会议并讲话。

省财政厅党组领导班子成员,省委第八巡视组有关同志出席会议;省纪委监委驻省财政厅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人,省财政厅其他厅领导、总会计师、总经济师,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事业单位、省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杨大庆强调,巡视是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责任的政治监督,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性制度安排。省委决定对省财政厅党组开展专项巡视,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自觉践行巡视工作条例新要求,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助力实现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的重要举措。省财政厅党组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悟接受专项巡视的重要意义,以清廉云南建设为总抓手,纵深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为更好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云南实践新篇章作出应有贡献。

杨大庆指出,省委巡视组将严格执行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树立正确的监督观、政绩观,坚守政治巡视定位,全面贯彻党的巡视工作方针,精准落实政治巡视要求,紧盯部门所承担的具体任务和职能责任,深入查找履行牵头责任、配合责任、督促指导责任以及抓好本单位自身相关工作落实方面的突出问题,从政治上发现问题、查找偏差。重点检查被巡视党组织学习贯彻省委部署要求,结合单位职能责任和承担具体任务,研究部署、推动落实工作;牵头部门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尤其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带头履职、以上率下,以及牵头部门督促指导本系统、本行业一体抓落实等情况。此外,省委巡视组还将适当延伸了解在清廉云南建设中,其他省级职能部门履行配合责任,协助开展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州(市)党委、政府履行主体责任,“一把手”和班子成员履职,州(市)纪委监委履行协助和监督职责等情况。

王椿元表示,此次省委对省财政厅党组开展清廉云南建设专项巡视,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重要举措,是推动财政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要。省财政厅党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省委工作要求,自觉接受巡视监督,抓好问题整改,扎实履行好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牵头责任,切实推动清廉云南建设财政实践落地见效,为中国式现代化云南实践新篇章贡献财政力量。

省委第八巡视组将在省财政厅工作2个月左右。巡视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19808880125,工作日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8:30—18:00;邮政专用信箱:云南省昆明市A610号邮政信箱;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4年6月3日。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省委第八巡视组主要受理反映省财政厅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点岗位人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视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省财政厅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