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要求,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在全党开展一次集中性纪律教育。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必须把严的标准树立起来、把严的纪律执行起来,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切实养成纪律自觉。
我们党是用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组织严密、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也是我们党的力量所在。全面从严治党,重在加强纪律建设。党的二十大对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作出战略部署。党中央着眼解决大党独有难题、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作了修订。
党中央决定,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明确要求,聚焦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组织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条例》,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确保全党令行禁止的必然要求,是解决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问题、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要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延伸学习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着力解决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推动党员干部主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不断增强纪律意识,守住纪律底线。
党章规定,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规制定、党纪教育、执纪监督全过程都要贯彻严的要求。”作为党的纪律建设的基本法规,《条例》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纪律建设工作,充分体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强化正风肃纪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为新时代新征程一刻不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纪律不能成为一纸空文。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靠什么管,凭什么治?就要靠严明的纪律。1964年10月,周恩来同志在音乐舞蹈史诗《东方红》演出人员大会上作报告时说,毛泽东同志说我们党是“一个有纪律的,有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武装的,采取自我批评方法的,联系人民群众的党”,“毛泽东同志特别把有纪律放在最前面,这不是偶然的。因为这是决定党能否坚持革命、战胜敌人、争取胜利的首要条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干部出问题,都是因为纪律的突破。必须严明党的纪律,党的各项纪律都要严。遵守党的纪律是无条件的,要说到做到,有纪必执,有违必查,而不能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不能把纪律作为一个软约束或是束之高阁的一纸空文。”这就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更加自觉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破纪,时刻守住纪律的红线和底线。
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是层层递进,内在统一的关系。只有深入学习好领会好党的纪律规定,才能做到知纪。知纪是对学纪的深刻理解、准确把握,是对纪律规定的学习理解的深化和升华,要做到知其然知其所以然。明纪是对学纪、知纪的再提升,要紧密结合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实际,对照纪律规定,检身自省,从身边人身边事中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守纪是要达到的最终目的。要通过学纪、知纪、明纪,增强遵守纪律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努力把他律要求转化为内在追求,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这次党纪学习教育,首先要学好《条例》。每一名党员和领导干部都要在全面系统学习上下功夫,坚持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习《条例》,从总则到分则,从基本原则到具体规定,每一条都要反复学习,掌握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纪律是党的生命线。知纪不能一知半解,要在切实理解和把握党规党纪的实质上下功夫,真正领悟党的纪律建设的总体要求,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落实党中央关于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的自我革命的重大决策部署。明纪就是要明确党规党纪的目标要求,坚守初心使命,更加自觉地践行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清楚自己的职责和义务,严格按照党纪要求行事,严格按照党的纪律标准要求自己。
纪律的生命力在于遵守和执行。守纪是党的优良传统,也是这次党纪学习教育的最终落脚点。要带头遵守和维护党章,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坚持纪律面前一律平等,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始终保持遵规守纪、清正廉洁的政治品格,自觉加强纪律约束和党纪修养。始终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搞变通、不讲条件、不打折扣、不走过场,始终做到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用纪律管住自己、管住身边的人,切实把党的纪律转化为生活习惯和行动自觉。
我们党历来强调要培养“自觉的纪律”。毛泽东同志指出:“党的纪律是带着强制性的;但同时,它又必须是建立在党员与干部的自觉性上面,决不是片面的命令主义。”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的纪律建设,反复强调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但一些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依然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到接受处理的时候都认识不到问题的严重性。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养成纪律自觉,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严格按党章标准要求自己,知边界、明底线,把他律要求转化为内在追求。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在新时代新征程上,我们要以严明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动各项纪律全面从严,坚决做到学习党纪、敬畏党纪、遵守党纪,始终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纪轩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