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调查核实,您之前举报的有关问题经查证属实,感谢您对我们纪检监察工作的支持,希望今后继续对我们党员干部进行监督,为我们提供更多真实有效的线索。”近日,勐腊县纪委监委对1名实名举报人奖励1000元。
2024年年初,勐腊县纪委监委信访室收到群众实名举报,反映勐腊镇某党员干部长期侵害群众利益,县纪委监委高度重视,并将该检举控告问题作为专项整治切入口,举一反三,由点及面进行排查核实,迅速查实该干部违纪违法问题,最终该名干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政务记大过处分。
县纪委监委以该案为映射,探究问题根源,有的放矢督促各相关单位建章立制补齐漏洞,并通过典型案例,有针对性地开展警示教育,着力扭转干部错误思想,涵养务实为民廉洁的工作作风,在全县形成良好的施治氛围,取得干部、群众的一致好评。
近年来,县纪委监委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认真执行处理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规程,制定出台《勐腊县奖励实名检举控告实施办法(试行)》《勐腊县纪委监委信访事项会商制度》等,旨在细化群众检举控告权利义务,鼓励群众客观真实反映问题,从而提升检举控告办理质效和营造良好信访秩序。为快速查清查实实名举报件中反映的问题,县纪委监委依托检举举报平台实现信访举报从受理、分流转办、办理、反馈等全周期、全流程闭环管理,并建立实名检举控告办理情况盘点分析机制,逐月在内部通报相关情况,针对性制定应对措施。同时,统筹“室组地”力量,综合运用片区协作、集体会商等方式,构建“左右协同、上下贯通、整体作战”的工作格局,做到了实名举报优先处置、优先办理、快查快办、及时反馈,推动实名举报疑难件的处置化解。
“实名举报奖励既是鼓励人民群众客观反映问题的积极引导,更是强化群众监督,推动纪检监察工作提质增效的重要抓手。下一步,我们要持续发挥实名举报奖励的导向和激励作用,持续激发群众的监督热情,坚持将打击诬告陷害和澄清正名工作放在更加重要位置,全面立体营造良好的信访举报工作氛围。”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陈柏辰 || 责任编辑 王文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