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吏故事 | 阮元:“守正才优”的清廉典范

发布时间:2024-07-23 10:34:41   来源:南方日报

阮元(公元1764—1849年),江苏扬州人,字伯元,号云(芸)台。阮元一生著述宏富,治学领域涵盖经学、金石、校勘乃至天文、历算、舆地、诗文等领域。在仕途上,阮元青年早达,活跃于乾隆、嘉庆、道光年间的政治舞台近半个世纪之久,被称为“三朝阁老,九省疆臣”。作为学者型官员,他将穷幽极微、求真务实、经世济用的治学原则贯穿从政生涯,宦迹所到之处均勤政廉明、治绩斐然,被道光皇帝称赞为“极三朝之宠遇,为一代之完人”。

严查亏空 实事求是

清乾隆二十九年(公元1764年),阮元出生于江苏扬州的官宦之家。乾隆五十四年(公元1789年),阮元考中进士,被选为庶吉士,入翰林院进修,后以第一名的成绩通过“散馆”毕业考试,获授编修一职。乾隆五十六年(公元1791年),在翰林院、詹事府在职人员的考核中,他再次展露才华,被乾隆皇帝亲擢为一等第一名。此后,阮元历任礼部、兵部、户部、工部侍郎,山东、浙江学政,浙江、江西、河南巡抚,及漕运总督、湖广总督、两广总督、云贵总督等职,官拜体仁阁大学士,晋太傅。

根据张鉴等人编撰的《雷塘庵主弟子记》记载,嘉庆五年(公元1800年)正月,阮元上任浙江巡抚后不久,便在清查府库时发现该省贪污、挪用、浪费公款成风,全省财政亏损竟高达白银400余万两。

府库亏空案时间跨度大,牵连甚广,许多岗位上的官员已换了几批。尽管如此,阮元仍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不畏艰辛推动案件查处。同时下令严禁各级衙门从地方搜刮掠取,要求现任官员痛改前非、摒除浪费、崇俭黜奢,将节省下来的费用按月上交。经过阮元的大力整顿,各州县亏损款项逐步得以弥补。

同年,金华等多地爆发水灾,一些地方官员因怕被问责而瞒报灾情。而阮元却实事求是,立即将受灾情况禀报朝廷,为灾民争取到40万石赈粮。为避免胥吏里长相互勾结营私舞弊,他令人将赈粮的发放时间、户名、数量等信息张榜公示,并亲赴受灾地区巡视,确保赈粮发放到位,沿途所到之处,灾民扶老携幼举家相迎。

厉行廉洁 不收“私税”

阮元高度重视吏治问题,时常用“眼前皆赤子,头上是青天”等警句劝勉下属奉公守法。

在赈灾救济、稽查税务等事务上,阮元在严防官吏从中谋取私利的同时,自己也厉行廉洁,以身作则。嘉庆十年(公元1805年),浙西因连日大雨爆发水灾。身为浙江巡抚的阮元紧急组织人手向灾民赈济银米,广设粥厂。他督促赈灾人员全力以赴,还为赈济灾民的米粥拟定了一条质量标准——“立箸不倒、裹巾不渗”,即筷子插上不会倒,毛巾裹着不渗水。他每日乘小船到各粥厂询民疾苦,与灾民同食米粥,只为保证赈粮“颗粒皆归民腹,不使稍有侵蚀”。因在浙江任上治理有方,政绩卓著,阮元赢得了嘉庆皇帝“颇能整饬、守正才优”的赞誉。

嘉庆二十二年(公元1817年)至道光六年(公元1826年),阮元赴广州出任两广总督,其间数次兼任广东巡抚、广东学政及粤海关税务。在此期间,阮元巩固海防、禁止鸦片、修堤筑路、兴学重教、剿寇平乱,治绩突出。

当时的广州是全国唯一对外通商的港口,鸦片走私十分猖獗,鸦片贩子每年贿赂给粤海关执法人员的“私税”达10余万两之多。阮元执掌粤海关之后,带头杜绝“私税”积弊,将洋商之前所缴“私税”一律充公。他还向朝廷提议,以“镇之以威”的强硬态度对待外国商船,对非法挟带、内外勾结销售鸦片者予以严惩。此后,烟贩开始收敛,不敢再恣意妄为。

阮元主政粤海关期间,广州海关征银多收60余万两。对于税收盈余,他分文不取,一律收归关库。

道光六年(公元1826年),阮元调任云贵总督。当时,云南盐政衰敝已久,每年盐税亏空达10多万两。阮元到任后,即刻着手正风肃纪,他惩治了一批假公济私的污吏,并完善盐政制度条规,堵住贩卖私盐的漏洞。一年后,云南盐政税收即扭亏为盈。又过一年,盈余部分达到上一年的数倍之多,阮元便将盈余的一部分用于强化边防。

“茶隐”避客 谢绝收受

阮元虽位高权重,却始终严格自律,谢绝收受财礼,并由此成就了“茶隐避寿”的典故。

“茶隐避寿”就是指每年农历正月二十阮元生辰这一天,他都举家外出,到山间竹林等远离尘世之处,饮茶赋诗,悠游赏景,以此闭门谢客,不受旁人一缣一烛之贺。在两广总督任上,阮元就曾多次到学海堂避客“茶隐”。

道光十八年(公元1838年),阮元退休回到家乡扬州,之后被赐予“太傅”衔。道光二十九年(公元1849年),阮元卒于扬州,获赐谥号“文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