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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纪委监委建立和完善多方协作工作机制 依规依纪依法合力开展诬告陷害行为查处

发布时间:2023-05-24 16:42:34   来源:西双版纳州纪委监委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纪委监委积极深化推进“清廉云南”建设,认真开展干部担当作为“激励行动”,在为受到不实检举控告党员干部澄清正名的同时,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多部门联动查处诬告陷害行为,让诬告陷害者付出代价,形成了有力震慑。

为健全查处诬告陷害协作配合常态化工作机制,州纪委监委与州公安局联合出台了《西双版纳州纪检监察机关与公安机关查处诬告陷害诽谤公职人员行为协作配合工作机制》,从调查核实、行为认定、责任追究、澄清正名、保障机制等5个方面作出具体规定。近期,州纪委监委又与州公安局联合发布《关于查处诬告陷害行为的通告》,在全州协同开展诬告陷害行为查处专项工作,明确诬告陷害的具体行为,以及诬告陷害人员应承担的纪律法律责任,并公布举报渠道,支持鼓励广大党员群众客观真实反映问题,倡导全社会自觉抵制诬告陷害歪风邪气,大力弘扬向上向善新风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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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纪委监委还结合省委网信办统一部署的“清朗·云岭净网·从严整治‘自媒体’乱象”专项行动,加强与州委宣传部、网信部门互动,聚焦社交、短视频、网络直播等重点自媒体平台涉纪检监察网络舆情的线下应对处置工作,压紧压实各网络平台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对其中涉及散布虚假信息、制造舆论事端的有关事项和人员,同步开展澄清和查处。近期,州纪委监委将因不服法院判决而多次捏造事实举报有关领导干部滥用职权,经纪检监察机关调查核实相关举报不实并答复后,仍继续捏造事实在网络发布有损国家机关形象虚假信息并造成不良影响、涉嫌诬告陷害的李某、孙某某移交公安机关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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