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查阅收据,发现部分驻村工作队员和村委会干部未缴纳伙食费。”今年6月,砚山县委第二巡察组在对干河乡卡吉村委会开展对村巡察时,巡察人员从报销单据中发现端倪。
针对发现的问题,巡察组随即召开了组务会。
“驻村工作队员吃‘白食’是违反规定的,我认为要作为问题来查。”抽调参与巡察的小张说。
“但会不会存在另一种可能,也就是几个工作队员凑钱买菜煮饭,没有吃村上的,也就不用交伙食费了。”巡察干部老李说。
为了解开疑问,巡察组兵分两路查找证据。一组找到驻村工作队员和村委会了解情况,另一组则到县委组织部和干河乡政府查阅关于驻村工作队员的管理办法。
“驻村工作队能到我们这些村子来帮助我们发展,我们感谢都来不及,怎么好意思要他们付伙食费呢。”村委会干部表示。
经了解,《砚山县驻村工作队员管理办法》和《干河乡驻村工作队员管理办法》均有要求驻村工作队员交纳伙食费的相关说明。2021年村“两委”换届后,新当选班子存在“老好人”思想,没有按照规定主动收取驻村工作队和村委会干部的伙食费,造成驻村工作队员、村委会工作人员长期不交伙食费的问题。
巡察组立即把驻村工作队员和村委会干部不交纳伙食费的问题纳入立行立改事项,责令卡吉村党总支进行专项清理,并向干河乡党委通报情况。干河乡党委随即在全乡范围内开展专项清理。各村党总支积极开展清理排查,截至今年6月,干河乡代管中心账户入账伙食费40500元,其中卡吉村委会清理补交26400元、红舍克村委会清理补交14100元。在巡察组的督促下,干河乡党委对卡吉村“两委”班子开展了提醒谈话。
“下乡就餐不按规定缴纳伙食费,看似小事,日积月累后也是一大笔钱。这样的行为不但增加基层负担,还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砚山县委第二巡察组组长对组员说道,纠治的目的就是督促全县各乡镇、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交纳伙食费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规定,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做到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王建梅 黎家莲 || 责任编辑 马雪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