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城区委在巡察中发现线索数量少、对问题线索分析研判不够精准……”在丽江市委巡察复盘工作会议上,市委巡察办指出古城区委巡察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弱项。
针对存在的短板弱项,古城区委迅速行动,将问题线索研判关口前移,探索建立巡察发现问题线索提前研判机制,下好巡察发现问题“先手棋”。
从五届区委第六轮巡察开始,古城区委改变以往巡察工作结束后才移交问题线索的工作程序,巡察组发现问题线索后,及时报告巡察办,启动问题线索提前研判联席会议制度。由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区纪委监委相关科室办案人员、区委巡察组人员共同开展会商研判,重点围绕问题线索定性是否准确、证据材料是否充分进行点对点、面对面“过滤”。明确可移交的问题线索,及时进行移交,提高移交问题线索的成案率及案件查办效率,提升问题线索质量,确保问题线索把握准、不跑偏、不模糊、不遗漏。
“实施巡察发现问题线索提前研判机制,让区委各巡察组能在巡察过程中就将一些定性不准、可查性不强、没有移交价值的线索直接转为巡察发现问题,避免在后续工作中投入过多的时间和精力,区纪委监委也能在巡察还未结束时就及时发现有价值的线索,及时开展案件查办。”古城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
实施巡察发现问题线索提前研判机制后,在五届区委第六轮巡察中,4个巡察组共发现各方面问题293个,提出意见建议118条,移交问题线索8条,发现问题线索的数量、质量均比前几轮巡察有了提升。(王元春 姚红 || 责任编辑 马雪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