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3年6月28日,省委第十巡视组向澜沧县反馈了巡视情况。会前,省委巡视组传达了省委书记王宁在主持省委常委会会议听取十一届省委第四轮巡视情况汇报时的讲话要求,向普洱市委书记李庆元通报了巡视情况,向澜沧县委书记刘继宏反馈了巡视情况。会上,参会人员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的重要指示精神及党规党纪有关规定要求;省委巡视组组长何巍向澜沧县反馈了巡视意见,对巡视整改提出明确要求;普洱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谷雨表态并提整改具体要求;刘继宏主持反馈会议并表态。
何巍在反馈时指出,党的十九大以来,澜沧县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团结带领广大干部群众攻坚克难,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积极成效。巡视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不深入不扎实,推动事业发展步履缓慢,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不深入,贯彻“三新一高”要求、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不力,兴边富民措施不扎实。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打折扣,管党治党严的基调和氛围不浓,措施不够有力,县委主体责任扛得不牢,纪委监委监督不够全面有力,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作风建设要求不严实。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差距,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扎实,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干部队伍建设有差距,发挥基层党建引领作用不充分。抓巡视、审计整改缺乏韧劲,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监督责任扛得不牢,跟踪问效弱化,整改长效机制不健全,未做到举一反三,部分问题整改不彻底。同时,巡视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等有关方面处理。
何巍提出四点意见建议: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对标对表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更好统筹发展与安全,大力发展资源经济、园区经济、口岸经济,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国门意识,持续推进强边固防,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大力推进乡村振兴,切实提高沿边开放水平,推动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二是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督促县处级领导班子成员和下级“一把手”扎实履职,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三是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严格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各项制度,推动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基层党建全面过硬。四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抓实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和成果运用。
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强调,坚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是全省上下的首要政治任务。要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做好深化、内化、转化工作,从党的科学理论中悟规律、明方向、学方法、增智慧,不断提升政治能力、思维能力、实践能力,以实际行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实施好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保持战略定力,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坚定不移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要扎实推进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以整改的实际成效助推高质量发展,普洱市委要切实担负起巡视整改的领导责任,加强统筹督促、上下联动、条块结合,共同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职能部门要用好巡视成果,主动认领问题,履行职能责任,协同联动推进整改;澜沧县委要切实担负巡视整改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整改工作机制,持续推进常态化整改;县委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当好“施工队长”,带头整改自身问题,领办重点难点问题,统筹各方力量集中攻坚;领导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推动职责范围内整改任务落到实处;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切实担负巡视整改监督责任,既抓好自身整改任务落实,又加强巡视整改日常监督、跟踪问效、整改评估,确保巡视整改改到位、改彻底。
刘继宏表示,巡视反馈意见一针见血、切中要害,县委将严肃对待、全面整改,以整改成效更好地推动澜沧各项事业发展。一是提高站位、端正态度,全面认领巡视反馈问题。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坚持用坚决的态度、果断的举措完成整改任务。二是聚焦问题、压实责任,坚决抓好反馈问题整改。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层层传导压力,高标准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任务和工作措施,做深做实巡视“后半篇文章”。三是抓好结合、标本兼治,不断深化巡视整改成果。坚持整改工作与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队伍建设、作风革命效能革命、中心工作相结合,以巡视整改实际成效推动澜沧县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省委第十巡视组副组长李雪峰及有关人员;省委组织部相关干部处负责人;普洱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澜沧县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成员,法院、检察院主要负责人出席会议。澜沧县其他副处级以上干部,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领导班子成员,县委巡察办主任、巡察组组长,县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各乡(镇)党委书记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