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3年6月28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向墨江县反馈了巡视情况。会前,省委巡视组传达了省委书记王宁在主持省委常委会会议听取十一届省委第四轮巡视情况汇报时的讲话要求,向普洱市委书记李庆元通报了巡视情况,向墨江县委书记杨波反馈了巡视情况。会上,参会人员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的重要指示精神及党规党纪有关规定要求;省委巡视组组长徐卫民向墨江县反馈了巡视意见,对巡视整改提出明确要求;普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代理主任姬兴江表态并提整改具体要求;杨波主持反馈会议并表态。
徐卫民在反馈时指出,党的十九大以来,墨江县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加强党的建设,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成效,荣获“全国信访工作三无县”“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县”称号,2022年全市经济工作考核综合排名第一。巡视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不深不透,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得不够牢,结合实际抓贯彻落实有差距,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不到位,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建设、生态环境保护修复、辐射中心建设行动缓慢,落实规划引领、统筹“三大经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存在较大差距。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少数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淡薄,重点领域、部分行业廉政风险隐患比较突出,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成效不明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治“四风”有差距。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有短板,干部人才队伍和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整改主体责任扛得不牢、整改监督工作不彻底,整改长效机制未建立等。同时,巡视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等有关方面处理。
徐卫民提出四点意见建议:一是强化政治引领,着力推进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落地见效,结合墨江实际厘清发展思路,抓紧抓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有效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二是落实“两个责任”,持之以恒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巩固拓展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成果,深入推进“清廉云南”建设。三是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水平,强化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政治建设、能力建设,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建设堪当墨江改革发展重任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四是扛牢整改责任,做实巡视“后半篇文章”,坚决扛牢县委整改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工作机制,举一反三、用好成果,增强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实效。
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强调,坚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是全省上下的首要政治任务。要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做好深化、内化、转化工作,从党的科学理论中悟规律、明方向、学方法、增智慧,不断提升政治能力、思维能力、实践能力,以实际行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实施好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保持战略定力,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坚定不移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要扎实推进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以整改的实际成效助推高质量发展,普洱市委要切实担负起巡视整改的领导责任,加强统筹督促、上下联动、条块结合,共同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职能部门要用好巡视成果,主动认领问题,履行职能责任,协同联动推进整改;墨江县委要切实担起巡视整改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整改工作机制,持续推进常态化整改;县委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当好“施工队长”,带头整改自身问题,领办重点难点问题,统筹各方力量集中攻坚;领导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推动职责范围内整改任务落到实处;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切实担负巡视整改监督责任,既抓好自身整改任务落实,又加强巡视整改日常监督、跟踪问效、整改评估,确保巡视整改改到位、改彻底。
杨波表示,针对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墨江县委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落实到位。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坚持目标导向,增强巡视整改的责任感、紧迫感,深入具体地抓好整改工作落实,决不推卸责任,决不敷衍了事,坚决整改到位,用好整改成果。二是扛实整改责任,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把巡视整改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举一反三、自查自纠,抓好问题的整改清零,不留尾巴、不留空白。三是强化工作结合,始终坚持效果导向,强化持续整改、长期整改理念,注重标本兼治,扎实推进产业发展、基础建设、民生保障、管党治党等各项工作,集中解决一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通过巡视整改进一步改进作风、推动工作。
省委第四巡视组副组长杨者三及有关人员;普洱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墨江县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成员,法院、检察院主要负责人出席会议。墨江县其他副处级以上干部,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班子成员和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县委巡察办主任、副主任和巡察组组长,县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各乡(镇)党委书记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