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3年6月27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向江城县反馈了巡视情况。会前,省委巡视组传达了省委书记王宁在主持省委常委会会议听取十一届省委第四轮巡视情况汇报时的讲话要求,向普洱市委书记李庆元通报了巡视情况,向江城县委书记胡兴华反馈了巡视情况。会上,参会人员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的重要指示精神及党规党纪有关规定要求;省委巡视组组长徐卫民向江城县反馈了巡视意见,对巡视整改提出明确要求;普洱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倪正刘表态并提整改具体要求;胡兴华主持反馈会议并表态。
徐卫民在反馈时指出,党的十九大以来,江城县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团结带领干部群众,扛起脱贫攻坚的艰巨任务,顶住新冠疫情的严峻考验,着力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巡视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不透,结合实际不紧密,贯彻“三新一高”要求有差距,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基础不牢,乡村振兴缺乏产业支撑。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有差距。主体责任扛得不牢,监督责任压得不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禁而不绝。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偏差,领导班子建设不过硬,干部人才工作存在短板,边疆党建特色不够鲜明。巡视、审计等监督反馈问题整改责任压得不实。整改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监督责任落实有差距,整改工作长效机制未建立。同时,巡视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等有关方面处理。
徐卫民提出三点意见建议: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推动高质量发展本领、服务群众本领,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上见实效。二是扛稳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准确把握本地区反腐败斗争的阶段性特征和变化趋势,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加强对下级党组织及其“一把手”的监督,大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同级监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三是持续强化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以整改的实际成效助推高质量发展。切实担负巡视整改的主体责任,把巡视整改列入党委的重要议事日程,深入分析巡视发现问题背后的体制性障碍、机制性缺陷、制度性漏洞,增强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实效。
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强调,坚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是全省上下的首要政治任务。要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做好深化、内化、转化工作,从党的科学理论中悟规律、明方向、学方法、增智慧,不断提升政治能力、思维能力、实践能力,以实际行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实施好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保持战略定力,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坚定不移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要扎实推进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以整改的实际成效助推高质量发展,普洱市委要切实担负起巡视整改的领导责任,加强统筹督促、上下联动、条块结合,共同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职能部门要用好巡视成果,主动认领问题,履行职能责任,协同联动推进整改;江城县委要切实担起巡视整改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整改工作机制,持续推进常态化整改;县委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当好“施工队长”,带头整改自身问题,领办重点难点问题,统筹各方力量集中攻坚;领导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推动职责范围内整改任务落到实处;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切实担负巡视整改监督责任,既抓好自身整改任务落实,又加强巡视整改日常监督、跟踪问效、整改评估,确保巡视整改改到位、改彻底。
胡兴华表示,江城县将认真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扎实做好巡视整改工作,努力向省委、市委和全县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一是诚恳接受反馈意见,站在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全力抓好整改,用实际行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全面落实整改任务,由县委常委会牵头,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整改台账,制定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整改见实效。三是举一反三完善机制,深刻剖析问题根源,研究提出治本之策,把深化长效机制建设作为巡视整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江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四是顺势加快自身发展,把巡视整改作为推动工作、促进发展的重要契机和强大动力,妥善化解突出矛盾,有效破解发展难题,以巡视成果指导江城实践,全力推动江城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
省委第四巡视组副组长刘烈平及有关人员;普洱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江城县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成员,法院、检察院负责人出席会议。江城县其他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班子成员,县委巡察办主任、巡察组组长,县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各乡(镇)党委书记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