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微故事 | 被忽略的1元钱

发布时间:2023-06-28 19:40:32   来源:怒江州纪委监委

“组长,你看这张差旅报销单有问题……”去年11月,福贡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县文旅局党组开展常规巡察时,巡察组工作人员小李翻看到一张差旅费报销单据时向巡察组组长提出了自己的疑问。

带着疑问,巡察组决定兵分三路去核实问题。一组负责查找福贡县城市间交通费报销标准的相关文件,一组继续查阅差旅费报销凭证,一组与报账人员和财务人员了解情况。

“当时我问了财务人员报销的标准,但因为隔了几天我才填写报销单,所以填错了报销金额。”巡察组向报账人员杨某某了解为何超标准报销时,其懊悔地说道。

经核实,《福贡县财政局关于调整福贡县部分城市间交通费报销标准的补充通知》中明确规定福贡县城(上帕镇)到子里甲乡的差旅补助标准为单程6元。2020年县文旅局职工杨某某到子里甲乡开展“三区文化支持工作”期间,报销了10次差旅费,每次超标准报销1元共计10元。

“组长,每次只是多报了1元,金额小,也不是什么大事情,就算了吧。”在组务会上,小李轻声细语地说道。

“虽只是1元,但背后折射出干部作风不严不实的问题。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从来不是一句空话,对类似问题巡察发现了就不能视而不见,要早提醒早纠正,只有这样才能把‘政治体检’做得更细、更实、更有成效。”巡察组组长严肃地说道。

经组务会研究决定,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后,以差旅费报销执行不严问题反馈至县文旅局,要求县文旅局督促清退超标准报销的差旅费,并完善差旅费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

巡察反馈后,杨某某主动退回了多报销的10元差旅费,县文旅局主要负责人对分管领导、财务人员和杨某某进行提醒谈话。同时,县文旅局修订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差旅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财务审批程序。在单位职工大会上组织学习修订完善后的管理制度、实施细则及相关文件,持续释放正风肃纪一严到底、一刻不停歇的强烈信号。

“感谢巡察组指出的问题,今后工作中我们将引以为戒,进一步加强差旅费报销制度和文件政策的学习,规范差旅管理,做到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存戒惧。”县文旅局主要负责人表态道。

“巡察就是‘门诊’,诊断出有‘病’就要采取措施,不能摆样子当‘稻草人’,要抓早抓小、以小见大、以小见严,推动被巡察单位及时建章立制、举一反三、堵塞漏洞,从而真正发挥巡察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作用。”该县委巡察办负责人表示。(张欣荣  赵宁 || 责任编辑  段梦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