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查阅报销凭证时,发现某乡干部职工借款挂账现象突出,村组干部工资发放不规范,建议巡察组从这几个方向进行排查。”近日,罗平县委第二巡察组在对某乡开展巡察时,同步开展审计的审计组发现问题后向巡察组反映。这是罗平县积极探索巡察监督和审计监督联动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罗平县积极探索建立“巡审联动”工作机制,坚持以“巡”带“审”,以“审”促“巡”,实现巡察、审计双轨并行,为精准“把脉”、深挖“病灶”提供有力支撑,释放“1+1>2”的监督叠加效应。
“巡察与审计互补互促,联合开展监督可以更准确更深入发现‘病灶’、对症下药。”该县委巡察办有关负责人介绍。
为实现巡察机构和审计部门信息贯通融合,该县制定出台《县委巡察综合协调组工作制度》《县委巡察机构与县审计局工作协调机制》等制度,探索建立“巡审互动”“一体同步”联动监督模式,通过信息通报共享、动态协作配合等方式,形成巡审呼应、信息互享、结果互证的工作格局,有效解决监督力量不足、政治监督与经济监督融合不够等问题,强化监督合力,提升监督质效。
巡前联动是提升巡察工作质效的重要一环。在每轮巡察进驻前,县委巡察办都会邀请专业审计人员为全体巡察干部开展培训,为每个组配备1至2名审计人员,探索“嵌入式”联动。同时,通过递交协助函、面对面沟通协商等方式,提请审计部门提供被巡察单位审计材料及需重点关注的问题,帮助巡察组对被巡察单位进行初步“画像”,做到“带题巡察”、有备而巡、直击目标。同时,巡察组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纳入监督范围,对审计部门提出的重要疑点进行跟进监督。
“通过‘巡审联动’,将审计‘经济体检’与巡察‘政治体检’深度融合,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该县第二巡察组组长介绍,在涉粮问题专项巡察期间,审计组在某公司项目建设、账目凭证、资金管理上发现了房屋租金未入账问题,巡察干部随即对该公司经营情况进行重点梳理,找相关人员谈话了解,并对在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从政治上进行分析研判。经审计巡察双向印证,发现了该公司2006年至2017年私设“小金库”等问题,极大提升了巡察工作的效率和精准度。
截至目前,该县依托“巡审联动”协作机制,对全县21个县直单位、2个乡镇(街道)、13个村(社区)党组织进行了巡察监督,发现各类问题868个,推动整改问题816个。
“巡察有政治性、权威性、深入性等优势,审计有专业性优势,两者优势互补,真正做到了巡‘深’审‘透’,进一步增强了审计效果、擦亮了巡察利剑。”罗平县委巡察办负责人表示,通过巡审结合,问题查摆更准、原因分析更透、整改落实更实,巡察监督权威性与审计监督专业性优势进一步发挥。(杨栋 || 责任编辑 李品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