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巡察组,修建道路涵管的1560元钱已经拿到啦!”日前,镇沅县委第一巡察组杨副组长接到者东镇新光村骂外组包某某打来的感谢电话。
2023年4月,镇沅县委第一巡察组进驻者东镇开展“巡乡延村”巡察。5月初,巡察组到者东镇新光村骂外组走访农户时,接到村民包某某反映,3年前,者东镇新光村骂外组实施硬化道路时,他垫付了1560元的涵管材料费和运输费,小组一直拖欠没有支付给他。
根据包某某反映的问题,巡察组随即找到村组干部进行核实。
“为什么这么长时间,没有支付给包某某涵管钱?”
“工程建设竣工后,当时就告诉包某某开发票到村里报账,但包某某说没有开到发票,按照报账程序,材料费用报销需要正规发票,领条做不了账,付款问题就一拖再拖。”村民小组组长黄某解释道。
“小组道路硬化附加埋设涵管事宜村民小组召开会议讨论过吗?”
“当时,骂外小组组长向我们反映情况后,我们村‘两委’就召开会议研究,并到小组召开小组代表会议商议。”村党总支书记缪某答道。
随后,巡察组在者东镇新光村查看了村“两会”会议记录,到者东镇村镇规划服务中心了解工程建设情况,又到财政所查看工程结算清单。
通过走访核实,了解到,2019年底,镇沅县者东镇新光村骂外小组实施道路硬化工程项目,里程4千多米,投入资金近300万元。在推进建设过程中,考虑到道路长期使用稳固性,村委会召开村民小组会议商议,决定在小箐小沟处埋设涵管,埋设涵管为建设投资计划外,需要村组自行解决。埋设涵管期间,因材料不够,就向本组村民包某某借了6根涵管,材料费用和运输费折合人民币共计1560元,由新光村骂外小组支付给包某某。
巡察组把核实情况反馈给新光村“两委”。随即,新光村“两委”召开村“两委”会议,决定让包某某向村委会出具欠其涵管钱1560元的字据,由村委会协调开发票报账相关事宜,并要求骂外小组组长按程序支付给村民包某某1560元欠款。
同时,村“两委”要求各村民小组以此为鉴,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此类问题,并决定每月10日为村级“民主理财日”、25日为“财务公开日”,进一步加强村级财务管理,规范报账程序。
在巡察组的督促和村“两委”的协调下,几天后,包某某终于拿到了拖欠3年的涵管材料费。
“老百姓的利益无关大小,我们开展巡察就是要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紧盯直接关系民生福祉的领域和行业以及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人和事。在群众诉求和呼声中‘查’问题,在实地走访中‘寻’根源,在综合研判中‘解’答题。”县委第一巡察组组长表示。(镇沅县纪委监委 普红宁 杨元峻 || 责任编辑 李艳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