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市农业农村局要着重从项目质量、进度、资金使用等方面去查找和发现问题。”去年7月,泸水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农业农村局开展常规巡察。巡察进驻前的组务会上,通过深入分析纪检监察、审计、林业、住建等部门对市农业农村局的征询意见,研讨巡察重点。
巡察进驻后,工作人员发现近年来市农业农村局实施的项目,台账上资金使用、报账,项目规划设计、检查验收等关键环节都做得规范、合理,堪称“完美”。
直到发现一组“完美”契合的数据,巡察组找到了其背后藏着的猫腻。
“组长,你看这份灾毁土地复垦建设项目验收材料,植被重构工程要求三种植物植树12650株,该工程1个月内就完成种植和验收,没有任何损耗。”在反复查阅资料后,巡察组工作人员小刘提出了自己的疑惑。
“根据项目种植品种特征特性,不同苗木具有不同的定根成活时间及特点,一般情况下定根成活3至4个月,如果1个月内完成种植和验收,可能会存在种植苗木假活现象,如果仓促验收,树木成活率得不到保障。”有过多年项目实施经验的组长思索着说道。
为了一探究竟,巡察组工作人员随即到项目实施地实地走访。
“验收的时候,我们并未当场签字。”据项目实施地村委会工作人员回忆,组织验收当天就对植被重构部分数量提出过质疑。
这次走访虽未了解到实际工程量,但村委会工作人员提出的质疑引起了巡察组的关注。于是巡察组锚定问题,兵分两路,一组到村委会了解项目建设情况,另一组走访群众了解相关种植情况。经过抽丝剥茧的排查,关键信息浮出水面。
经了解,市农业农村局在实施该灾毁土地复垦建设项目时,市水利局也在同一地段实施河道治理工程。因为实施河道治理工程可能会对灾毁土地复垦建设项目种植的植被造成损毁,在项目实施前两家单位就对种植的植株进行了清点,共种植了800余株,这与验收报告中的12650株相差甚远,测量结果印证了巡察组的怀疑。然而,这些不够的面积并未体现在验收材料中,没有任何记录。
巡察组随即将市农业农村局验收材料与实地核实数据不符的相关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核查。经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查明,2021年,市农业农村局原局长普某某违规安排项目监理方、工程造价方、施工方和项目实施部门出具不实的验收意见和结算报告,违规提前结算拨付工程款,致使向施工方多支付工程款,造成国家项目资金重大损失。此外,普某某还涉及其他严重违纪违法和犯罪问题。
2022年8月,在市纪委监委的督促下,市农业农村局请第三方对该项目进行审计核检,经核验,市农业农村局向施工方多支付工程款114万元。2022年12月,该笔资金已追回。
最终,普某某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5名负责项目验收的相关负责人受到相应党纪政务处分。(泸水市纪委监委 石磊蕾 || 责任编辑 段梦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