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感谢县委第四巡察组,帮我们顺利收回了被占用二十多年的集体土地,为群众挽回了损失。”近日,梁河县河西乡邦读村下勐连小组负责人向回访的巡察组干部感激地说道。
去年10月,十二届县委开展第五轮巡察。县委第四巡察组进驻河西乡邦读村,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等开展巡察。
巡察组在入户走访时,收到村组干部和不少群众反映,下勐连小组杨某某二十多年来占用3亩左右的集体土地,且乡政府、村委会多次调解未果,村集体土地面临流失风险。
“集体土地属于农村集体资产,涉及全体村民的切身利益,容不得半点流失。”掌握问题线索后,巡察组立即安排专人对此线索进行核实。通过向村组干部、知情人了解相关情况,并到现场实地测量,均证实了杨某某长期占用集体土地的问题。
被占用的土地位于邦读村下勐连小组蒙杏洼,当时虽属于集体土地,但却处于撂荒状态。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后期,杨某某及其父亲将其开垦为耕地,种植水稻至今。在此期间,乡、村、组就土地权属纠纷也进行了多次调解,一直未得到有效解决。
杨某某占用集体土地的事实查清后,巡察组当即决定尽快把事情解决好,维护集体利益、群众利益。经巡察组召开组务会研究,决定责成河西乡党委立行立改,统筹好相关职能部门及村、组,执行好“四议两公开”制度,采取积极有力的措施,收回被占用的集体土地。
在巡察组督促推动下,鉴于杨某某在开垦3亩集体土地时投入的人财物和多年管理投入的成本,最终,杨某某与下勐连小组达成了1.5亩土地收归村集体,1.5亩由杨某某管理和使用的协议。至此,二十多年来被私占的土地又重回村集体。
“在对村巡察工作中,我们始终以维护集体利益和群众利益为出发点、落脚点,群众的满意度就是我们努力的方向。”县委第四巡察组组长表示,在今后的巡察工作中,将持续把发现纠正损害群众利益和不正之风问题作为工作重点,深挖问题线索,注重问题立行立改时度效,更好地把巡察监督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梁河县纪委监委 刘源 || 责任编辑 宋凯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