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单位制定的整改措施过于笼统、针对性不强,个别问题为整改而整改,未从根源上查找漏洞、补齐短板、建立长效机制,建议对照反馈问题再细化措施、严抓整改……”德宏州巡察整改联审小组在审核被巡察党组织巡察整改方案时,详细提出了修改意见。
近年来,德宏州坚决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和省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部署要求,紧盯整改前、中、后三个关键环节,积极探索“反馈——整改——监督——评估”的全链条整改监督机制,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全程跟踪,打出一套有声势、见实效的“组合拳”,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在巡察反馈环节,德宏州紧盯巡察整改责任的落实,在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成员带队“1+1”精准反馈的基础上,探索定单、派单、交单、核单、销单“五单”工作法,召开重点问题集中交办会、分类发出交办单、现场签订整改责任书、督促整改责任书,变事后追责问责为事前压责督责,推动巡察整改从“一家抓”变成“大家抓”,形成巡察发现问题由点到面系统整改的工作格局。
在审核把关环节,德宏州探索建立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巡察机构“联审把关”和“三审核——报告——通报”工作机制,由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巡察组组成的联审小组对整改方案、专题民主生活会材料、整改报告进行审核,书面反馈审核意见并要求限期细化完善,确保高标准、高质量落实整改。去年以来,共对三轮17个被巡察单位党组织的整改方案、专题民主生活会材料、整改工作报告进行联审把关。
在检查评估环节,该州采取“纪组巡”联动协同机制,分别在集中整改期、集中整改后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和整改质效评估。在集中整改期,由州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牵头,以“室组巡”联动的方式对被巡察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重点检查整改不到位、打折扣、搞变通等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推动问题整改全清零、全到位;集中整改期满后,按照《德宏州巡察整改成效量化评估考核办法(试行)》,采取“一听、二看、三谈、四访、五评”的方式逐一了解核实整改情况。去年,共对22家单位落实巡察整改情况开展集中监督检查,形成评估报告,并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对正在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问题持续加大整改力度,坚决防止整改前紧后松、措施不严不实、应付整改等问题。
据悉,八届州委去年共开展三轮巡察,反馈问题716个,已整改完成691个,整改率达96.5%,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质效持续提升,有效推动解决了一批群众关心的“急难愁盼”问题,让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发现问题是重要一步,但最终还是要落到解决问题上来。我们将进一步健全完善巡察整改工作机制,不断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相关部门整改责任以及日常监督责任、统筹督促责任,更好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德宏州委巡察办负责人表示。(龙宇翔 || 责任编辑 李羽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