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3年2月22日,省委第七巡视组向鲁甸县反馈了巡视情况。会前,省委巡视组向昭通市委书记苏永忠通报了巡视有关情况,向鲁甸县委书记张洪坤反馈了巡视意见,传达了省委书记王宁在主持省委常委会会议听取十一届省委第三轮巡视情况汇报时的讲话要求。会上,参会人员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的重要指示精神及党规党纪有关规定要求;省委巡视组组长唐先胜向鲁甸县反馈了巡视意见,对巡视整改提出明确要求;昭通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郭盛代表市委表态并提整改具体要求;张洪坤主持反馈会议并表态。
唐先胜在反馈时指出,鲁甸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记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鲁甸地震灾区的重要指示,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圆满完成灾后恢复重建任务,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省级文明城市。巡视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措施不够深入,推动高质量发展短板突出;党委班子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贯彻“三新一高”要求推进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质效不高,长江流域(鲁甸段)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担责不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不到位。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够有力,作风建设有待加强;主体责任未扛牢,监督责任不够严实,党风廉政建设抓而不紧,落实作风革命效能建设有差距,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不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到位,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领导班子建设要求不高,选人用人与干部队伍建设有偏差,抓党建工作仍有薄弱环节。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不够彻底,整改质效不高。针对发现问题,省委巡视组提出了四点整改意见建议:一是强化理论武装,凝聚发展力量。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在学懂弄通做实上狠下功夫,并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尤其是视察鲁甸的重要讲话精神有机结合起来,激发干事创业精气神,努力开创新局面。二是坚持改革创新,破解发展难题。不折不扣地落实好中央、省委各项政策措施,全力打造脱贫致富示范区,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县建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三是坚持严的基调,净化政治生态。加强领导班子与干部队伍建设,认真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涵养“山清水秀”政治生态。四是扛牢整改责任,提升整改质效。县委书记认真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纪检监察机关与组织部门要加强整改监督,推动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同时,省委巡视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等有关方面处理。
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强调,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政治任务,要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科学指引和行动指南,对各项工作再审视、再谋划、再部署,项目化、清单化、具体化抓好任务落实,以实际行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保持战略定力,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坚定不移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要扎实推进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以整改的实际成效助推高质量发展,昭通市委要切实担负起巡视整改的领导责任,加强统筹督促、上下联动、条块结合,共同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职能部门要用好巡视成果,主动认领问题,履行职能责任,协同联动推进整改;鲁甸县委要切实担负巡视整改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整改工作机制,持续推进常态化整改;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切实担负巡视整改监督责任,既抓好自身整改任务落实,又加强巡视整改日常监督、跟踪问效、整改评估,确保巡视整改改到位、改彻底。
张洪坤表示,一是直面问题、认真反思,深刻认识省委巡视的重要意义。巡视反馈问题查得深、点得实,对助推鲁甸县经济社会发展、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二是提高站位、统一思想,切实扛起整改的政治责任。深刻剖析问题发生的根源,主动担当作为,把抓好整改作为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三是全面接收、细化措施,坚决抓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对巡视反馈的问题照单全收、全部认领,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细化任务分工,迅速开展整改,务求工作实效。四是担当作为、履职尽责,坚持以落实整改推动工作提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和省委若干措施,担起整改主体责任,落实日常监督责任,以扎实整改促进工作,推动鲁甸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省委第七巡视组副组长罗秋华、彭光明及有关同志;昭通市纪委市监委、市委组织部有关负责同志;鲁甸县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成员,法院、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出席会议。鲁甸县直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等有关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