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第五巡视组向德钦县反馈巡视情况

发布时间:2023-02-27 14:59:37   来源:省委巡视办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3年2月23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向德钦县反馈了巡视情况。会前,省委巡视组向迪庆州委书记罗朝峰通报了巡视有关情况,向德钦县委书记马国忠反馈了巡视意见,传达了省委书记王宁在主持省委常委会会议听取十一届省委第三轮巡视情况汇报时的讲话要求。会上,参会人员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的重要指示精神及党规党纪有关规定要求;省委第五巡视组组长赵基向德钦县反馈了巡视意见,对巡视整改提出明确要求;迪庆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州监委主任姬兴江代表州委表态并提整改具体要求;马国忠主持反馈会议并表态。

赵基在反馈时指出,德钦县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践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统筹抓好稳定、发展、生态和边疆稳固“四件大事”,在疫情防控、社会稳定、民族团结进步等方面取得一定的成绩。巡视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不到位。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深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贯彻“三新一高”短板明显,长江流域(德钦段)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薄弱,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力度不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标准不高、要求不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得不牢,纪委监委落实监督责任不够严实,纠治“四风”不够有力。对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把握不准、践行不力,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有差距,执行干部管理制度不严格,基层党组织建设虚化弱化。巡视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不彻底,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落实整改监督责任不到位,整改长效机制不健全。针对发现问题,省委巡视组提出了四点整改意见建议:一是加强党的领导,切实发挥县委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作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治藏方略以及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实抓好长江流域(德钦段)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着力整治违法占用耕地林地、影响生态环境等乱象。二是坚持严的基调,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突出问题,深入推进作风革命效能建设。三是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选优配强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着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四是抓实问题整改,做实巡视“后半篇文章”。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和省委若干措施,压实整改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健全完善整改长效机制,强化制度执行,持续巩固整改成果。同时,省委巡视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等有关方面处理。

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强调,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政治任务,要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科学指引和行动指南,对各项工作再审视、再谋划、再部署,项目化、清单化、具体化抓好任务落实,以实际行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保持战略定力,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坚定不移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要扎实推进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以整改的实际成效助推高质量发展,迪庆州委要切实担负起巡视整改的领导责任,加强统筹督促、上下联动、条块结合,共同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职能部门要用好巡视成果,主动认领问题,履行职能责任,协同联动推进整改;德钦县委要切实担负巡视整改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整改工作机制,持续推进常态化整改;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切实担负巡视整改监督责任,既抓好自身整改任务落实,又加强巡视整改日常监督、跟踪问效、整改评估,确保巡视整改改到位、改彻底。

马国忠表示,省委巡视组的反馈意见,实事求是、客观中肯,完全符合德钦实际,县委诚恳接受、主动认领、照单全收。一是强化政治自觉,深化思想认识,扛起责任担当,充分认识反馈意见的严肃性和整改落实的紧迫性,切实把整改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把整改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全面落实县委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其他班子成员分管领域整改责任,逐条梳理问题清单和整改意见,明确时间表、任务图,倒排工期、逐个销号,确保问题见底清零。三是注重统筹兼顾,把巡视整改工作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与统筹做好“四件大事”结合起来,积极主动、驰而不息、协调推进,以巡视整改的成效不断开创德钦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省委第五巡视组副组长李光辉、刘建伟及有关同志;迪庆州纪委州监委、州委组织部有关负责同志;德钦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领导班子成员,法院、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出席会议。德钦县其他副处以上领导干部,县纪委县监委、县委组织部领导班子成员,县委巡察办主任、巡察组组长,县委、县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各乡(镇)党委书记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