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第十巡视组向威信县反馈巡视情况

发布时间:2023-02-27 14:59:56   来源:省委巡视办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3年2月23日,省委第十巡视组向威信县反馈了巡视情况。会前,省委巡视组向昭通市委书记苏永忠通报了巡视有关情况,向威信县委书记李沅勇反馈了巡视意见,传达了省委书记王宁在主持省委常委会会议听取十一届省委第三轮巡视情况汇报时的讲话要求。会上,参会人员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的重要指示精神及党规党纪有关规定要求;省委巡视组组长何巍向威信县反馈了巡视意见,对巡视整改提出明确要求;昭通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胡波代表昭通市委表态并提整改具体要求;李沅勇主持反馈会议并表态。

何巍在反馈时指出,威信县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团结带领全县各族干部群众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威信段)建设和赤水河等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等工作,全县经济社会实现平稳发展。巡视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深入;县委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职能作用有差距;贯彻落实“三新一高”要求措施不力,县域经济发展增长乏力、质量不高;推进长江流域(威信段)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工作滞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未取得大的进展;统筹发展和安全不够有力。落实主体责任不够系统全面;落实监督责任存在薄弱环节;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成效不明显。干部选育管用工作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基层党建工作基础薄弱,“两个作用”发挥有差距。抓巡视、审计整改持续用力、久久为功不够,督促问效不严不实,长效机制不健全。针对发现问题,省委巡视组提出了三点整改意见建议:一是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发展第一要务,围绕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大力推进系列“三年行动”,着力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二是坚定不移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一体推进“三不腐”,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深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三是扎实推进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以整改实效助推高质量发展。同时,省委巡视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等有关方面处理。

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强调,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政治任务,要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科学指引和行动指南,对各项工作再审视、再谋划、再部署,项目化、清单化、具体化抓好任务落实,以实际行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保持战略定力,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坚定不移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要扎实推进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以整改的实际成效助推高质量发展,昭通市委要切实担负起巡视整改的领导责任,加强统筹督促、上下联动、条块结合,共同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职能部门要用好巡视成果,主动认领问题,履行职能责任,协同联动推进整改;威信县委要切实担负巡视整改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整改工作机制,持续推进常态化整改;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切实担负巡视整改监督责任,既抓好自身整改任务落实,又加强巡视整改日常监督、跟踪问效、整改评估,确保巡视整改改到位、改彻底。

李沅勇表示,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实事求是、客观中肯,提出的整改意见和要求站位高、把脉准、要求严,县委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威信县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省委书记王宁的讲话要求,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坚决扛实巡视整改政治责任,全力抓好整改落实,以实际行动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扛起整改主体责任,迅速成立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时间清单、责任清单,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实行台账式管理、项目式推进、清单式销号,做到真改实改、全面整改。将以整改为契机,加强作风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向省委、市委和广大群众交上一份合格答卷。

省委第十巡视组副组长谢添才、吕立新、尚国庆及有关同志;省纪委省监委相关监督检查室负责同志;昭通市纪委市监委、昭通市委组织部有关负责同志;威信县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成员,法院、检察院党组有关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威信县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县纪委县监委、县委组织部领导班子成员,县委巡察办主任、巡察组组长,县委、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及群团组织和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各乡(镇)党委书记等有关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