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巡察监督与派驻监督双向联动 切实提升监督质效

发布时间:2023-02-23 17:26:16   来源:昆明市纪委监委

“这次我们能高效完成巡察任务,在最短时间内查找出被巡察单位存在的问题,派驻纪检监察组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在寻甸县委第五轮巡察工作总结会上,县委第一巡察组组长总结了派驻监督与巡察工作在监督上的互补作用。

近年来,寻甸县积极探索建立巡察机构与纪委监委的监督协作配合机制,围绕巡前、巡中、巡后三个环节,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整改监督等方面,实现巡察机构与派驻监督的有效对接。

巡察进驻前,为了第一时间准确掌握被巡察单位的关键事项、关键岗位、关键人物和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巡察组向派驻纪检监察组了解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廉政风险点以及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处置等方面的情况,听取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巡察工作的意见建议,列出关键环节和重点问题,细化巡察工作方案,做到精准发力。

在巡察阶段,寻甸县委巡察办针对此前巡察力量薄弱、人员流动性大、专业人才缺乏、业务水平不高等问题,积极探索制定人员选派机制,根据被巡察党组织行业特点、专业性等,有针对性、有计划地抽调派驻纪检监察组干部参与到巡察工作中。

“派驻纪检监察组具体参与到巡察工作中,为后期对被巡察单位整改工作精准监督提供了重要保障。这样做既能让派驻干部在巡察工作中提升能力素质,又能深入推进巡察监督与派驻监督力量的深度融合。”寻甸县委巡察办相关负责人介绍道。

为更好地了解派驻纪检监察组平时的监督情况,每个巡察组在巡察过程中需根据巡察发现的问题和派驻纪检监察组提供的问题撰写相应的印证报告,印证报告由纪检监察组通报的主要问题、印证情况、履职评价、意见建议四个部分组成,以此助推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工作,切实提高派驻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巡察结束后,在巡察反馈意见时,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反馈会,明确派驻纪检监察组督促巡察整改的责任。同时,巡察办及时将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情况报告等,及时抄送给相应的派驻纪检监察组,促进跟踪督查和处置到位。派驻纪检监察组结合巡察反馈意见,主动查找监督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进而分析原因,提出对策,不断提升派驻监督效能。

“巡察效果好不好,关键看整改,重点在监督,我们将巡察成果列入派驻机构的日常监督任务,对驻在单位整改工作实行全程跟踪监督,定期检查了解整改工作进度,以日常派驻监督助推巡察问题整改到位。”寻甸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去年,寻甸县在巡察监督与派驻监督的共同作用下,共开展三轮巡察,对26个县直部门开展常规巡察,对全县营商环境领域开展专项巡察,共发现面上问题853个,提出意见建议131条,挽回资金183.56万元,补缴党费1.79万元。移交问题线索14件13人,立案9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

“我们还将继续发挥派驻监督与巡察监督互相补位的优势,形成监督合力,确保精准监督、全程监督,切实提升监督质效。”寻甸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李秋仙 || 责任编辑  王文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