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微故事|参保职工的医疗费用负担减轻了

发布时间:2023-01-13 17:13:28   来源:怒江州纪委监委

“医保报销比例调整了以后我们去医院看病能报销更多的费用,我们自己也能少花点钱。”近日,怒江州某单位一名干部职工对调整后的医保政策评价道。

去年3月2日至4月15日,九届怒江州委启动第二轮巡察,州委第二巡察组对州医保局开展了常规巡察。在查看州医保局台账资料时,巡察组发现《怒江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州级统筹暂行办法》自2010年1月实施后一直沿用至今,住院报销年度最高金额仅为每人每年5万元。

基本医疗保险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医保支付限额是衡量医保水平的一个重要指标,支付限额越高,患者可以报销的费用也就越高,进而可以在更大程度上减轻参保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有助于缓解“看病贵”难题。

“12年以来,医保报销政策没有进行调整,已经远远落后于本地经济发展水平,也没有充分考虑医保基金的承受能力,没有发挥好医保基金减轻参保患者看病负担的作用。”对于发现的问题,该巡察组当即向州医保局反馈,并要求限期进行整改。

收到巡察组的问题反馈后,州医保局及时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召开党组会议,制定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中心)、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去年3月30日,州医保局制定印发了《怒江州医疗保障制度筹资及待遇政策实施细则(2021年版)》,从去年3月起调整怒江州职工医保待遇政策,将职工医保最高支付限额从每人每年5万元调整到了10万元,大病保险最高报销额度封顶线从20万元调整至35万元,职工医保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由400元调整为300元,取消了二次住院起付线政策。同时,在医保信息平台中对调整的待遇政策进行及时测试和维护,于去年5月16日正式上线执行。

除此以外,该州医保局还印发了《怒江州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通过调整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结构后,将增加的统筹基金主要用于门诊共济保障,提高参保人员门诊待遇,减轻群众门诊医疗费用负担。

“在未实施新制度前,按医保政策我只能享受25万元以内的基金报销费用。而调整政策后,我可以享受到45万元以内的基金报销费用。也就是说我个人自付费用从原来的20多万元降到了现在的7万元,极大地减轻了我的经济负担。” 收到州医保局的巡察整改情况报告后,州委第二巡察组深入州医保局查看整改实际情况时,正在前来办理报销医保费用的罗某某高兴地跟巡察组工作人员说道。

“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共济保障机制有利于增强医保基金的保障功能,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率,促进医疗资源合理分布。”怒江州委巡察办负责人表示,将继续跟进督促州医保部门进一步巩固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促进医疗保障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增进民生保障福祉。(怒江州纪委监委  周盈莹 || 责任编辑  李品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