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临沧市临翔区粮食收储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原执行董事、总经理周伟,虚构交易申请购粮贷款并违规出借收取管理费,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问题。
2007年至2020年,周伟虚构购粮合同申请购粮专项贷款、向单位职工非法集资共计3973万元,并违规转借给其他公司使用,收取借款利息和管理费722.22万元存入单位“小金库”进行列支,其中87.36万元被周伟非法占为己有。2007年至2015年,周伟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公司拆借资金、粮食购销等方面提供帮助,先后收受他人所送财物38万元。周伟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6月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二、曲靖市原师宗县粮食局局长、云南师宗粮油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杨文彪,出具虚假购销合同帮助合作企业骗取贷款,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问题。
2013年至2016年,杨文彪安排公司为云南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先后8次出具虚假粮食购销合同,帮助该公司骗取银行购粮贷款4095万元。2009年至2010年,杨文彪利用职务便利,将公司资金630万元出借给某面粉厂、某粮油经营部用于营利活动,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财物23.66万元。杨文彪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5月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三、云南普洱国家粮食储备库原主任李成强,违规出借购粮贷款收取资金占用费,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问题。
2012年至2021年,李成强违规将储备库购粮贷款1.23亿元借给某饲料公司和某米业公司使用,收取上述两家公司资金占用费222.86万元。2011年至2020年,李成强利用职务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非法收受与储备库有业务往来的某饲料公司董事长汪某某和某米业公司老板何某某所送财物共计59万元。李成强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9月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四、昆明市嵩明县粮油收储公司原经理、法定代表人杨智,通过虚构交易挪用公款给他人使用,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问题。
2014年至2019年,杨智安排人员通过开具虚假粮油收购发票和入库单收购粮食,开具虚假发货明细表和出库单销售粮食的方式,先后挪用公款共计540.5万元给粮商孙某使用。2015年至2018年,杨智利用职务便利,为施工方在储备粮仓建设项目工程款拨付及款项拆借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财物41万元。杨智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4月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解除其劳动合同,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