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2年3月9日至5月15日,省委第十巡视组对云南省财政厅党组(以下简称厅党组)进行了巡视。2022年7月12日,省委巡视组向厅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厅党组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不断深化对巡视整改的思想认识。多次组织召开厅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的重要指示精神、省委巡视整改工作专题会议要求。厅党组深刻认识到,巡视是政治监督,抓好巡视整改是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检验,省委第十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实事求是、全面客观,提出的意见中肯深刻、明确具体,充分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要求,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操作性,厅党组完全接受、照单全收。
(二)切实加强对巡视整改的组织领导。坚决扛起巡视整改政治责任,收到巡视反馈意见后,厅党组第一时间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谋划、组织调度、督导推进整改工作。制定《省委第十巡视组巡视厅党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明确142条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对整改问题实行专项工作负责制,由班子成员牵头,职能处室组织实施,纪检部门督导推动,确保整改责任落实到位。召开厅党组领导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从五个方面查找18条46个问题,进一步明确整改方向和具体措施。厅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及时调度和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其他党组成员落实分管领域整改责任,分块分系统抓好整改工作,形成了上下联动、合力攻坚的良好局面。
(三)强化监督确保巡视整改取得实效。研究制定巡视整改监督工作方案,将巡视整改工作列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对巡视整改事项实行专项督查,既督任务、督进度、督成效,又查认识、查责任、查作风,不断加大巡视整改“力度”、提高巡视整改“准度”、拓展巡视整改“广度”、强化巡视整改“深度”。实行整改销号制度,明确销号标准,整改到位一项、销号一项。建立会议推进、督导调度、通报提示等工作机制,准确掌握巡视整改推进情况。加强与驻厅纪检监察组协同配合,形成监督合力,以硬措施推动整改落实。
二、巡视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财经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财政工作实践。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税收工作重要论述。推动厅属各基层党组织建立“第一课程”制度,组织党员干部在精读深学原文原著的基础上,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积极开展研讨交流。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把党史学习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持续开展,不断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持续开展“打卡红色地标 脚步丈量历史”活动,探索开展开放式、创意型组织生活形式。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制定省财政厅“三服务”清单,建立健全“我为群众办实事”长效机制,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坚持把财政工作融入云南发展大局同思考、同谋划。大力推动全省生态文明建设,2022年积极筹措中央和省级资金309.69亿元,支持争创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加大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支持力度,2022年积极筹措中央和省级资金179.6亿元,支持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加快高水平对外开放项目建设。
2.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推动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财政支持稳住经济大盘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强化预算编制,推进零基预算管理改革,制定《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深化零基预算改革的实施意见》,建立能增能减的预算分配机制,打破基数概念和支出固化格局。实施预算管理质量提升“四个行动”,从预算编制源头做实做细项目储备,提高预算安排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建立省、州(市)、县(市、区)三级联动的专项债券项目审核机制,主动靠前指导专项债券项目储备申报。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定《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意见》,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建立重大专项拨付及支出清单机制,强化项目与资金的精准对接,全力保障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全力支持现代产业发展,成立云南省重点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委员会,安排财政资金10亿元设立省重点产业投资基金,重点支持绿色铝、绿色硅、生物医药、文旅产业、“专精特新”企业和绿色能源产业等发展,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支持州(市)聚焦重点产业设立产业投资基金。设立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2022年筹措下达资金5亿元,支持制造业重大项目建设、先进制造业和绿色低碳集群培育、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
3.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财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意见》,制定《云南省“十四五”财政发展规划》,明确云南财政改革发展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举措,推动财政改革和发展深度融合。积极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指导各地因地制宜构建权责配置较为合理、收入划分更趋规范、财力分布相对均衡、基层财力保障到位的省以下财政体制。持续推进《云南省缓解基层财政困难三年行动计划》,持续加大对下补助力度,下大力气培植财源,增强基层财政增收能力。严格按照《财政质量年行动方案》《云南省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扎实组织开展专项行动,组织年度财政收支真实性专项检查,坚决整治财经领域违纪违规行为。督促各地加快清理消化财政暂付款项,截至目前,涉及的6个州(市)累计整改财政暂付款55亿元。加大财政存量资金盘活力度,统筹保障各级党委政府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制定《云南省州(市)财政管理绩效考核办法》,以考促管、以考促建,提升基层预算绩效管理能力。
4.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市场主体。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制定减税降费“四个机制”,确保减税降费关键性举措落地见效。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重点整治降费减负助企纾困政策不落实、打折扣、搞变通,侵蚀降费减负红利的行为。安排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10亿元,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和融资服务体系发展,引导各地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纾困帮扶的支持力度。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措施,提高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比例,截至10月底已兑现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8.34亿元。建立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跟踪指导机制,截至目前,全省采购意向公开率达90%。加快推进全省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改革,逐步提高电子票据覆盖率。加强对会计和资产评估行业指导和监管,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5.统筹发展与安全,防范化解财政风险隐患。认真履行省财政金融风险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严格落实省财政金融风险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暨省金融风险化解委员会(扩大)会议精神,建立财政金融风险处置重点任务清单,有序推进云南财政金融风险处置工作。加强对县级财政平稳运行的组织领导,制定《关于建立全面促进县级财政平稳运行工作机制的通知》《关于兜牢基层“三保”底线确保财政平稳运行的通知》,坚持财力下沉,强化统筹协调,压实各级责任,及时做好库款调度,有效保障基层财政平稳运行。
(二)关于以自我革命精神和严实作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坚定不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厅党组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形势任务,定期分析研判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主动接受驻厅纪检监察组监督,制定《厅党组与驻厅纪检监察组会商工作暂行办法》,推动厅党组与驻厅纪检监察组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中贯通联动、同向发力。制定《厅党组巡察工作规划(2022-2026年)》,统筹谋划内部巡察工作,有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建立厅机关全面从严治党季度检查通报机制,督促各基层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坚决肃清流毒余毒,组织观看《激浊扬清在云南》《清流毒云南在行动》,引导广大干部职工从思想根源出发,深刻认识秦光荣、曹建方、罗敏等人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破坏性、危害性,切实做到从思想根源拔流毒、清余毒。健全完善年轻干部常态化廉政教育和谈心谈话机制,加强年轻干部思想分析,做好一人一事工作。
2.着力扎牢不能腐的制度笼子。加强对“关键少数”的监督管理,制定《厅党组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具体措施》,强化“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的引领示范作用。健全完善内部监管制度机制,聚焦业务流程和关键环节,梳理风险点,修订完善各项内控制度措施,防范化解财政业务风险和廉政风险。推进全省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改革工作,建立直接缴库为主,集中汇缴为补充的非税收入收缴机制。积极推动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省资产评估协会改革,指导行业协会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加强决策程序监督管理。
3.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力推进作风革命,加强财政机关效能建设,制定《云南省财政厅贯彻落实〈云南省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若干规定(试行)〉的具体措施》,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精神,大力提升机关工作质效。认真落实一线工作法,制定《实施“清廉财政机关”建设的工作措施及任务清单》,开展“以‘小’见严纠‘四风’”、“小切口”整治民生领域问题等专项治理,推动问题在一线解决、责任在一线落实、作风在一线体现。制定《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省直机关机关纪委建设的意见>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强机关纪委自身建设,加大对厅机关纪检干部和党支部纪检委员培训力度,提升纪检干部发现、分析、解决问题能力。
(三)关于以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为指引,抓班子、建队伍、强组织方面整改进展情况
1.全面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发挥厅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坚持民主集中制,修订出台《云南省财政厅议事决策规则》,进一步规范议事范围、程序,提高议事决策质量。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制定年度和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坚持以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刀刃向内、端正态度、敢于斗争,着力解决民主生活会“辣味”不足问题。健全完善厅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提醒通报机制,充分发挥厅领导班子成员带头示范和督促把关作用,加强对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督促检查。
2.全面加强财政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大力选拔使用敢于担当、干事创业的干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盘活用好机构编制资源,统筹职务职级并行双通道,推动财政干部与财政事业共同成长进步。综合运用定向选调、招录招聘、公开遴选、军转安置等多种方式,为干部队伍补充优质源头活水,持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强化一线考察识别干部,制定《云南省财政厅年轻干部培养管理办法》,把年轻干部选拔配备工作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储备,鼓励事业人员参加专业职称考试,加快提升专业能力素质。
3.全面加强党的组织建设。牢固树立“抓好党建就是最大的政绩”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省委《关于健全完善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体系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强化领导班子抓党建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联系支部制度,加强对基层支部的指导帮带,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建立支部联建机制,推进“先进”党支部结对帮扶“一般”和“后进”党支部,在互帮互学中提升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水平。坚持精准施策,强化分类指导和督促检查,不断推进社会组织“两个覆盖”提质增效。稳步推进全省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党建入章”,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21名,对全省未建立党组织的执业机构进行全程指导,督促执业机构党组织“应建尽建”。
(四)关于抓巡视、审计整改落实方面整改进展情况
1.坚决落实巡视、审计整改主体责任。严格对标对表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对巡视、审计未完成整改事项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逐一对照问题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严格执行整改措施、整改标准,确保所有问题改彻底、改到位。针对中央环保督查反馈省财政厅6项配合整改任务,按照《云南省财政厅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推进方案》,建立整改责任清单,逐项抓好整改落实。
2.举一反三抓好系统整改,建立长效机制。以巡视整改为契机,坚持标本兼治,聚焦突出问题,全面解决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制度性漏洞,集中整改期间省财政厅制定完善57项制度措施,通过对重点问题开展集中整治、专项治理,进一步推进整改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坚持把巡视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全面提高财政服务保障能力水平。
三、下步工作打算
经过三个月的集中攻坚、精准发力,省财政厅巡视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下一步,厅党组将严格按照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坚持思想不放松、标准不降低、力度不减弱,持续深化巩固整改成果,确保各项整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一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到财政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坚持党对财政工作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财政部门政治属性,自觉将财政工作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去谋划、部署、推进,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切实把党对财政工作领导的各项制度落实落细,始终做到以政领财、以财辅政,确保财政工作正确方向。二是坚持发展第一要务不动摇,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准确把握财政在新时代的职能定位和主要任务,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强化稳经济一系列政策措施特别是财政政策措施的落实,努力在补齐短板、强弱项、扬优势、保安全上下功夫,为全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贡献财政力量。三是积极构建长效机制,着力推动巡视整改工作向纵深发展。坚持组织领导、统筹谋划和督促指导不放松,坚持持续改、深入改、长期改,确保巡视反馈的每个问题都整改到位、取得实效。对集中整改阶段已经建立完善的各项制度机制,坚决抓好落实,确保制度机制真正发挥治本作用。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1-63644178;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华山南路78号省财政厅机关纪委;电子邮件:ynscztxszg@126.com。
中共云南省财政厅党组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