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进监督、实地验收被巡察单位的整改工作,点出问题根源剖析不深刻、整改思路不明晰、措施针对性不强等短板弱项,不断激发整改内生动力,形成内外施治、同题共答的巡察整改合力。”十三届县委巡察工作开展以来,宾川县紧盯问题整改环节,全方位“扫描”整改工作进度和成效,确保巡察发现问题“药到病除”。
该县建立了“集中反馈+约谈提醒+一对一反馈”机制,由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先行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集中反馈和约谈,再由巡察组到被巡察单位一对一精准反馈,为巡察整改工作全面“加压”。
“巡察反馈给你单位‘差旅费报销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后,在完善制度堵塞漏洞的同时,有没有对涉及的报销资金进行了清退?”
“你单位建立了‘排查+承诺+整改督查’的工作机制,具体是怎么操作的?成效如何?”
为避免“一巡了之”、整改浮在面上,做选择、打折扣、搞变通,巡察反馈完成后,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纪委针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是否主动认领问题、深刻剖析、制定操作性强、见效快的整改措施,解决好立行立改问题,限期整改其他问题等关键项跟进监督。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评议办三方联动,组成检查组,实地检查评估巡察整改成效。各检查组邀请巡察组组长参与分析研判,摸清被巡察单位症结所在,厘清重点,做足验收前的准备工作。认真审核整改情况报告,综合运用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走访、个别谈话等方式,逐项对账、对标、对责,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
聚焦深化巡察成果运用目标,该县着力提升以点带面推动整改、“当下改”与“长久立”双向结合的能力,共梳理共性问题并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意见建议函14份,交办县委书记点人点事问题20件,“响鼓重槌”层层传导压力,夯实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和县级职能部门履行巡察整改督促指导责任。制定了《加强督促检查推动巡视巡察整改六项工作机制》《县委巡察机构与政法机关工作协调配合机制(试行)》《县委巡察机构与县纪委监委相关部室协作配合机制》,结合实际细化部门监督职责和工作程序,强化政治监督。同时将巡察整改情况作为责任制考核、干部评价和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依据,进一步提升干部队伍工作质量水平。
截至目前,在十三届县委第一轮、第二轮巡察向16个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反馈发现的578个问题中,已整改完成570个,正在整改8个,督促被巡察单位相继修订完善有关财务管理、公文办理、公务接待、内部管理等制度机制156项,以巡察监督促进系统施治。(阿红艳 梁海斌 || 责任编辑 李品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