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纪委蓝牌提醒单的要求,经与县财政局沟通协调,2020年未发放的计划生育奖特扶相关资金已发放到位,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近日,富源县卫健局向县纪委、县委巡察办报告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这是富源县纪委监委坚决扛起巡察整改监督全面责任,持续强化巡察整改监督,推动巡察整改落实见效的一个缩影。
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印发后,富源县全面贯彻落实《意见》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中共富源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监督办法》,在做细做实日常监督“规定动作”的同时,创新叠加“自选动作”,通过适时向被巡党组织派发提醒预警单、向派驻(出)机构派发监督任务单,组织开展检查评估等方式,压紧压实相关责任,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
县纪委监委把督促巡察整改作为强化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的重要抓手。县纪委监委派员参加每轮巡察反馈会议,传递“整改从反馈开始”“整改监督从反馈就要启动”的鲜明信号;指导被巡察党组织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突出问题、责任、措施、时间等核心内容,重点看责任分工、看整改措施、看整改时限,督导被巡察党组织制作好巡察整改的“作战图”;列席指导被巡察党组织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抓会前、观会中、盯会后,确保民主生活会严肃、认真,并聚焦巡察整改“专题”。
集中整改期间,县纪委监委发挥派驻(出)机构“不走的巡察组”作用,向相应派驻(出)机构派发监督任务清单,督促派驻(出)机构对驻在单位的巡察整改进行建账、对账、销账,推动被巡察党组织扎实开展“地毯式”整改,并将督促推动整改工作情况作为对派驻(出)机构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
集中整改期满后,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机构、相关派驻(出)机构联合组成检查评估组,聚焦责任落实、问题整改、建章立制等重点环节,对被巡察党组织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扫描”“体检”,并形成检查评估报告,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县委巡察办对整改期内未完成的整改事项抄送县纪委监委制发蓝牌提醒单,向被巡察党组织进行提醒预警,督促整改。
自《意见》实施以来,十四届富源县委已开展的两轮巡察中,反馈问题整改率已由过去的86.8%提高到93.69%,针对未整改到位的7个问题,向被巡察党组织发出蓝牌预警通知书4份,督促反馈问题全面整改到位。
“在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已纳入县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基础上,我们还将把它作为党委(党组)书记向县纪委常委会报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的内容。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整改不彻底的,将依规依纪追责问责。”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刘云超 || 责任编辑 吴刘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