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7点50分许,十三届新平县委第四轮巡察第二巡察组设在古城街道的临时办公室的门虚掩着,室内依稀透着灯光,不时隐约传来工作交流声。
为做好入户走访前的准备,第二巡察组的同志们自进驻第一天起便拿出“白+黑”的干劲,争分夺秒地逐项、逐页认真查阅台账资料。
“咦,奇怪,这笔借款已超期4个月,咋在账面上却无归还记录呢?”巡察组的小王有些不解。
“再查查看,是否有已归还的凭证?另外,类似的情况还有多少?”巡察组组长稍加思索,吩咐道。
“类似的情况暂时没发现。这笔借款的还款凭证也没找到。”
再三翻阅会计凭证、查看相关台账资料后,巡察组得出了“有借无还”的初步判断。
“有借无还?这可能会是一个问题线索,也可能背后确有什么原因。本着对组织负责、对同志负责的态度,我们应当对这个问题作进一步的核实。”带着疑点,巡察组长语重心长地说。
随后,在谈话中进一步了解到,2019年9月,古城街道一社区向某小组借款5.8万余元,用于支付社区密集烤烟房电费,借款期限为6个月。借款期限届满后,由于社区经费短缺,一直未还。后来资金到位后,又因忙于社区其他业务工作,暂时搁置了还款事宜。
在巡察组与社区支部书记谈话的当天下午,一张显示“借款已还清”的票据交到了小组负责人的手上。
“刀组长,非常感谢你们!不瞒你说,近年来,我们小组上的资金也紧张,借款期限届满后,碍于情面,我们不好向社区要债。你们的到来,正好为我们解决了摆在眼前的既想要债,又不好意思开口的尴尬。”小组负责人感激地说道。
巡察组始终把维护好群众根本利益作为巡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巡察联系群众纽带作用,紧盯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用巡察监督守护民心民利,让群众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就在身边。(雷春 || 责任编辑 田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