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关于巡视“回头看”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2-05-25 21:37:22   来源:省委巡视办

根据省委的统一部署,2021年8月12日至9月30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对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开展了巡视“回头看”。2021年11月3日,省委巡视组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反馈了巡视“回头看”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回头看”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巡视“回头看”整改政治责任。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厅党组坚决扛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及时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对整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时限和责任处室(单位),建立整改落实责任机制。厅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全厅36个有整改任务的处室(单位),由主要负责人作为整改责任人,不折不扣抓好具体工作落实。召开省委巡视“回头看”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反馈意见,深入查找问题、剖析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努力方向。

(二)建立健全机制,推动巡视“回头看”整改工作有力开展。建立分类推进机制,逐一研究确定每个整改事项完成时限,协调推进整改工作落实。建立定期调度机制,及时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加强跟踪问效和督促检查。建立督办问责机制,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层层传导责任压力。建立挂账销号机制,及时掌握整改进展情况,推动问题逐项整改、逐个验收销号。

(三)坚持统筹结合,推动巡视“回头看”整改成果转化运用。把巡视“回头看”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一体推动、相互促进。把巡视整改工作与“十四五”规划实施和重点工作落实结合起来,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以巡视“回头看”整改成效推动住房城乡建设各项工作高标准落实。

二、巡视“回头看”整改情况

(一)关于上轮巡视整改方面。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重要论述,迅速对整改工作进行部署,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监督检查,压紧压实责任;召开领导班子巡视“回头看”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深入查找问题、剖析根源、明确方向,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研究起草《云南省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并报省人民政府;组织各州(市)申报2022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计划和“十四五”建设目标,加快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加快推进各县(市、区)与全国公租房信息系统联网运行,有效提高对保障对象精准识别和审核力度;坚持实物保障与租赁补贴并举,有效化解了约310万城镇群众的住房困难问题。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开展阳宗海片区、异龙湖周边、滇池周边违建房地产项目问题整治。对厅机关借用人员情况进行全面清理,规范借用程序,严控借用人员数量;督导省建设注册考试中心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全面厘清用工关系,推动劳务用工和外包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二是加强对贯彻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情况监督;建立沟通会商制度,定期召开会商会议,推动“两个责任”落实;紧盯重点部门、重要岗位,持续开展“蹲点式”监督、“体验式”监督、专项监督检查;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教育提醒;联合厅机关纪委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发现问题及时严肃处理。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按期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带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厅党组在召开巡视“回头看”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前,认真审定会议方案,提出明确要求;班子成员自己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并经党组书记审核;书记与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班子成员之间认真开展谈心谈话。开展相互批评讲党性不讲私情,讲真理不讲面子,坚决杜绝自我表扬或变相表扬、相互吹捧或变相吹捧等问题。三是把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定期听取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印发《关于加强党的基层组织体系建设的实施办法》,召开年度和半年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组织全厅党组织书记履行抓基层党建职责情况述职评议;制定年度基层党组织轮流向厅党组汇报党的建设工作计划安排表,每季度安排8至9名基层党组织书记汇报党的建设工作情况。及时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研究制定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责任清单,细化明确厅党组、各级“一把手”及领导班子成员、机关纪委等各方具体责任和有关要求;严格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和党务公开条例,自觉接受党内党外监督;研究审定内部审计和巡察工作计划,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机关党委牵头负责组织协调、安排部署、监督检查以案促改工作,做到组织、措施、成效“三有力”;加强警示教育力度,及时选取省纪委省监委通报和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违法违纪典型案例进行逐案剖析,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深刻汲取教训;组织全厅干部职工开展廉政风险自查工作,深入查找思想、行为、用权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剖析原因,制定防控和整改措施。

(二)关于巡视“回头看”方面。一是制定发布《云南省绿色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明确发展目标。编制《云南省城乡建设领域新型城镇化建设规划》,加快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持续完善城镇基础设施;完成《云南省“十四五”城乡建设与历史文化保护传承规划》《云南省县城特色风貌设计指引》编制。制定印发《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立云南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能耗“双控”月调度机制的通知》,深化绿色建筑创建行动。二是贯彻实施中央和省“十四五”规划,编制完成《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十四五”规划纲要》和6个专项规划。围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突出问题补短板、强基础、引预期方面深入研究谋划,形成《纲要主要发展指标研究报告》;立足实际,反推、测算“十四五”时期的目标任务,设定了24个指标项目,以项目支撑规划的落地实施,避免规划变计划。修订《云南省物业管理规定》,加快推进物业立法;联合省级相关部门印发实施《关于强化党建引领加强业主委员会建设的若干措施》,加强社区治理;印发《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立老旧小区物业服务管理长效机制的通知》,进一步巩固城市更新成果;修订《云南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定期向各州(市)通报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开工、建设情况和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执行情况,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棚户区改造进度。三是编制完成《“十四五”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云南省湖泊革命污水治理方案》;督导各州(市)履行主体责任,加快城镇污水整治等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储备工作;积极争取国家专项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持续推进地级以上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向省财政厅争取支持塑料垃圾减量贷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统筹用于全省垃圾治理工作;对九湖流域垃圾治理提出“城乡一体化,全收集、全焚烧”目标,明确细化每个湖泊垃圾治理具体任务;邀请国内垃圾焚烧龙头企业到云南考察,为企业强强联合牵线搭桥。加快《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十八条措施》制定工作,强化对企业的扶持;制定实施《促进建筑业企业市场主体倍增培育计划》,2021年全省登记注册的建筑业企业96188户,全省入库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 4018户。制定出台《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管理办法》《云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招标评标办法》,促进全省参与重大项目建设力度。四是编制《云南省“十四五”城镇住房发展规划》《云南省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引导各州(市)协调发展,优化房地产业空间发展布局;开展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专题调研,指导各州(市)结合实际走差异化特色化路线,挖掘优势资源,推动房地产高质量发展。指导昆明市出台“商改租”等政策,引导房企转型升级;充分发挥“绿色生态小区”示范引领作用,引导房企由规模扩张转向高质量发展,建设高品质住宅小区。印发《云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体外循环”和“隐性审批”整治问题的通报》,规范在线审批。按照“数字住建”项目一期建设目标,加快搭建大数据基础平台,完成数据中台建设、数据中台的安全渗透测试、数据中台的上线部署,开展部分数据汇聚;建设数字展示模型,完成“五朵云”可视化效果的设计编制和展示,基本完成“数字住建”一期建设任务,实现了基础平台搭建、数据仓库构建、系统数据集成,建立了数据标准,形成了“数字住建”大数据中心。五是严格执行《<云南省省级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大额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规定,督导省级职工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健全完善内控制度,建立健全大额资金管理制度;强化住房公积金政策监管,在全省公积金系统开展电子稽查工作。印发《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强化预售资金监管,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加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监管,督导全力追回代收的维修资金;督促有关开发企业收交、移交维修资金;加强府院联动,探索建立司法追缴程序,列表挂单开展催交追缴工作。六是把廉政风险防控同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及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建立廉政风险防控定期排查机制,组织全厅37个处室(单位)开展全覆盖廉政风险排查工作;把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廉政风险防控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督促各党组织负责人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推动责任落实。

三、下步打算

一是坚定自觉树牢“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二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三是坚决有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四是持续抓好巡视“回头看”整改后续工作落实;五是持续推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巡视“回头看”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1-64336702;地址: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红塔东路3号;电子邮箱:ynszjtxcb.163.com。

中共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

2022年5月25日